一、总说

(即教心理学之研究,1925年春初在武昌佛学院讲)

  

佛法广博幽深、无乎不备,无乎不精;经论组织亦尽善美,无待后人弄斧。但应时世要求,以科学之方法为分类之研究,亦吾人之责!心理学者,为近世科学之要部,以后进之故,未至大成。佛法虽广,要归一心,故于心理阐之特详。以此特详补彼未成,佛教徒之义务有在,今略研究以立斯学张本。
  
世俗心理学,就生物及常人心理作用观察,但为叙列述明之记录而已。过此以往,则为溢出常人经验范围,非本科所应有事。佛教心理学不然,集类推论而外,又必决择善恶,指示修证,而后此学有所应用,不至空谈学理。兹分三类研究:
  
1、情的心理学  随生系爱之为情,谓随所生异熟报之生命,系缚爱着,以末那我痴、我执我慢、我爱四惑为中心。楞严以想轻情重分众生之升沉,故、畜、人、天、一分菩萨皆未离情,但有多少分别而已。四真实中此为世间真实,即是世俗常识。此类心理,既须究明末那四惑,同时必显末那内执之赖耶,与外依之六识,由之以及相应心所、相分色法、分位假法等;彻底究竟,即此已非世俗心理学家所能望其项背,况后二类心理学耶。
  
2、想的心理学  慕胜求真之为想,或不满意于现前之生活而别慕高远,或不信任于幻众之境界而推求真实,如希生天,愿生净土,及修世出世之定慧等。此种心理以第六识之作用为最强,人天菩萨皆有而优降不同。四真实中为理真实,由观行起,专为研求真理之哲学、科学亦属之,乃情的转为智的之枢纽也。
  
3、智的心理学  如实现知之为智,谓现证诸法实相之无分别智,即净分之八识与五遍行、五别境、十一善心所为体。菩萨、如来同具而惟佛为证极,四真实中为净智真实,由智证得。
  
如是三类心理,亦可合为二类:情的心理与想一分,为凡庸心理学,四惑所染杂故。智的心理与想一分,为增上心理学,四智所清净故。如是三类二类,皆前染后净,如欲修证,当舍前趋后。其方法如经论明,兹不详述。综上所说,结成左表,作嗢柁南。


二、行为学与心理学
  
1引论
2论传统心理学之浅狭
3行为学与心理学之分界
4行为学与心理学之裨益
5行为学与唯身论
6行为学与唯根论
7结论
  
1、引论
  
西洋之传统心理学,吾人向视为浅狭,谓其未足尽心理内容之深广。若探究其中古以来,从基督教之起源,则始为研究基督教所谓灵魂之学;继在文艺复兴时代,由研究具体之灵魂者,演化为研究唯心论,所谓“精现象”──与唯物论的物质现象相对者──的“心”之学;继而又演化为研究主观的“意识”之学。故其所云心理学者,由灵魂而心,由心而意识,故始终立在与肉体或外物或客观相对之一方面,为研究所谓灵魂或内心或意识之学也。而所谓传统的心理学,亦至演为意识心理学乃成科学。此意识心理学,若推究其源于上古之希腊哲学者,所谓意识,初仅侧重知识之研究;继由卢梭等特别注重感情,乃并列知识与感情,为构成意识之二成分;继又由康德、叔本华等特别注重意志,乃并列知识与感情及意志,为构成意识之三成分。知、情、意三分法之意识心理学,遂为百年来传统心理学之定例。然所研究之意识,大抵指成人醒时显然之心理现象而言;继研究到成人睡时,及儿童与动物等本能的反射作用,有非显然之意识所能包括者,遂有潜意识或阈下意识之说明以济其穷。复因孔德、斯宾塞等所倡之社会学渐兴,于是研究到群众心理,又有社会意识、民族意识、国民意识等说明。虽合离异趣,繁简有殊,对于心识的研究,未实未尽,而为研究与物理相对之心理,则大致从同。名以心理学,固犹可名实相符也。
  
然传统心理学,其研究之对象为成人意识,其研究之方法则内省为主,而观察为辅者也。继因内省之经验,各人不同,不能成为科学之公例,渐多注重观察方法者。以成人意识之不观察也,于是侈为群众心理之测验,儿童心理之测验,动物心理之测验。心理学家不管其主观的成人意识,而务以群众或儿童或动物的心理为观察之对象,于是渐变其研究方法,以观察为主而内省为辅,浸假取销内省而专主观察,以求合于研究物理的科学方法,成立等于物理之一般公例,于是乃有行为派心理学兴起。行为派心理学,创始于美国之瓦特生,才有十多年之历史。但以其合于研究物理之科学方法,得多数热心科学者之研究兴味,不断的从事观察实验,对于传统心理学又勇猛的加以攻击,颇有突飞之进步。于是遂蔚为心理学界新起之一强国,与传统心理学所派分之各派相对抗。由此派研究之结果,对于吾人所谓心理,颇增加不少之发见。此派以基于物理的“反射作用”及“交替反应”,以解释一切心理现象,皆目之曰行为;而主张取销意识,以但是行为故。有藉思想以证有意识者,则目思想为“隐微言语”而取销思想;有藉动机以证有意识者,则目动机为“迟延反应”而取销动机。然意识、思想等,本为非物理的“心理名义”,故研究意识等学,可名心理学;今行为派即一切解释为基于物理所起的行为,而取销一切心理名义矣,顾犹袭用心理学之一学名,殊为不合!故有主张取销心理学一名而改为行为学者,吾则赞成其改称行为学,而视为另成之一科学;非有行为学,即可取销心理学也。其义试分析言之:

2、论传统心理学之浅狭
  
何言西洋传统心理学之浅狭耶以吾人所谓心理学,应包括八个心识及五十一个心所有法为研究之对象。而传统心理学之基于基督教以灵魂为研究之对象者,既同吾人所破除之神我,唯是妄执之一空名,全非事实;而演为基于唯心论哲学之心的心理学,与近于科学之意识心理学,又大抵祗研究得吾人所谓八个心识中之第六意识及其相应心所,且亦多遗漏舛误之处,其为浅狭可知矣。
  
又传统心理学以内省为方法,而大抵以成人意识为其研究之对象。此成人意识即凡庸成人之心理也,下不遍于儿童与一切有情类──有情类即一切动物──之心理,上不及于圣智成人之心理。且于凡庸成人之心理,亦祗及其肤浅者,其为浅狭又可知矣。
  
吾对于心理学,尝有两次论及。一见于刊在道学论衡之教育新见篇中,是就一切凡庸有情类之心理言者,以其所有者之唯在“情”也,故以情为普遍基本,而分此“情的心理”为情感、情习、情识、情意之四干。后是在于第五年海潮音月刊上,又发表一篇由“凡庸有情类”进及“圣智有情类”与“佛陀”之心理,而大分“情的心理学”、“想的心理学”──亦曰情智的心理学──、“智的心理学”三级。情的心理学,则研究遍于今人已知之一切动物,及其余未知诸动物之心理者也。想的心理学,则研究一切修学佛法之三乘贤圣的心理者也。智的心理学,则研究佛陀的心理,或罗汉、辟支佛之心理者也。此其横广竖深,与彼两相形对之下,弥可见西洋传统心理学之浅狭也。

3、行为学与心理学之分界
  
何故赞成行为派心理学改称行为学,不赞成以行为学取销心理学耶以行为学可 与心理学分界,犹行为学可与生理学、物理学分界也。盖行为有二:一、如云意行、语行、身行──即身、语、意三业──之所谓行为,是伦理学范围内之行为,可名为规范的行为学,或狭义的行为学;二、如云诸“行”无常,一切有“为”法之所谓行为,是遍于一切因缘生法之行为,可名为说明的行为学,或广义的行为学。行为学既自认非伦理学,且自认非心理学,则考其所云“行为”之义,应是广义的行为学。如有行为派学者云:
  
将一张纸折过一次,便留下一个印象,而对于第二次的折纸生一种影响。
  
不仅折纸如此,无论什么物体,若受一种外界影响,总可和过去发生关系,而影响将来。所以在某种限度之内,我们也可以说物质界有时间或空间超越性,不过物质没有自觉罢了。
  
依此、可见行为派所云的行为,不限于有机体的行动,而一纸一叶之被动,亦可包括于彼所云行为之内。则彼所云行为,应等于“诸行有为”之行为可知矣。有为诸行,就其具形,可分为“有情众生”与“无情器界”;就其含素,可析为“根尘等色法”及“心心所等心法”。唯“色法”──五尘──之一分者为“无情器界”,具足“色法”与“心法”之全者为“有情众生”。就有情、无情之色法以研究说明者,为物理学、生理学;就“有情”之心法以研究说明者,为心理学;就“有情无情及色心法”之行动事为以研究说明者,为行为学;就“人”或“有情”之行为以究明其规范者,为伦理学。虽一切不能离开行为派所云行为而单独存在,然对行为学既可别有物理学、生理学、伦理学,何独不可对行为学而别有心理学耶
  
若以心理不能离行为而存在,故但以行为学包括心理学,而不能别有心理学者,然行为即动作,凡“有”皆“动”,绝无可离行为动作而存在者,则亦应以物理等不能离行为故别无物理等学。反之、行为派既许对行为学别有生理学等,岂不应许别有心理学耶何者诸法缘生,互相资应,绝无有一法可离绝于余法者,亦绝无有一法不涉入于余法者。若因观察余法不离此法,即执祇有此法而无余法,则不唯可以但有行为学而别无心理学乃至别无伦理诸学;且亦可但有伦理学,而别无行为学乃至物理诸学也。若能观彼于此虽不可离,而彼非无特有之德,则对行为学可别有生理学等,亦何妨可别有心理学耶
  
行为派难之曰:行为不离物理、生理,而彼物理、生理非无特有之德,故应别有物理、生理诸学。而心理则正是行为,而无特有之德,换言之,心理学与行为学名异实同,故今既正其名曰行为学,不应别有心理学也。答曰:若云心理别无特有之德,则心理之非无特有之德,证据正复不远。如前所引行为派云:‘我们也可以说物质界可有时间或空间的超越性,不过物质没有“自觉”罢了’。行为既承认有此自觉,又承认是物质所无,则此自觉,非心理之特德是何无自觉的行为,是物理的行为;有自觉的行为,是心理的行为。虽皆不离行为,对行为学既不妨别有物理学,亦何妨别有心理学!盖凡自觉即是心理,心理虽复非一,若无自觉即非心理。有情众生所有之情,换言之,即是有自觉而已。能觉他的心必有自觉,无自觉的亦必不能觉他。诸心所之自觉,即其“自证分”;其“能觉”他,即其“见分”;被觉之“他”,即为“相分”。有自证分及见分及亦可为相分者,则为心理。此自觉者,就有情言,即于有情而云自觉;就“眼识聚”乃至“藏识聚”言,即其一一自聚以云自觉。究其根本,则由一一心识,一一心所有法,各有自觉,故能自觉。使无此一一各有自觉之心法,无自觉之物质,又安能凭空突有自觉耶!研究及说明此一一各有自觉,且能觉他者之特殊事体,即吾人所谓心理学。
  
行为派曰:我侪所谓行为,广义虽可遍于万有,而今谓心理即是行为之行为,则专指动物之有机体的活动而言。动物之有机体,非矿物等之无机体,故动物之有机体的活动,可以有自觉的活动,不同矿物等无机体,不能有自觉的活动。所以自觉的活动,亦动物有机体的行为之一。岂动物有机体的行为之外,别有汝所谓自觉心理之事耶答曰:动物有机体,吾人谓之“ 有情身 ”。矿物身──即无机体──不同植物身,植物身不同动物身,岂唯“ 组织 ”不同,亦由“成分”有殊。使非成分有殊, 则用矿物成分作动物之组织,何以不能成为有自觉之动物身也物含咸之成分则有其咸,物含有自觉之成分则有其自觉;不含咸之成分不能有咸,不含有自觉之成分不能有自觉,其例正同。故正由矿物身无自觉之成分,故无自觉;动物身有自觉之成分,故有自觉耳。动物身所有自觉成分,即为心理研究之对象。伴此自觉成分与无自觉成分之活动曰行为,或伴此诸成分所组成的矿、植、动物身之活动曰行为;心理是心理,行为是行为,各有研究之对象,各成说明之学理。安可以动物身之行为学取销心理学也
  
行为派曰:我侪以科学方法研究说明之科学,贵有客观之对象,可为实验之观察。而汝但据自觉为研究心理对象,则自觉但为主观而不是客观,既不能从客观为实验之观察,不唯不成科学法方所究明之科学,且既非被知之客观,则不入于可知范围,在我侪之可知范围中,实无此自觉心理之一事,又安能有研究说明此绝无之事的心理学耶答曰:先不云乎有自觉的既能觉他,亦可被觉,既可被觉,岂非被知之客观耶且君等客观、主观之分界,以何为标准而定耶若以自有情身为主观而余为客观,则客观应但是他身而非自身,然则将谓但有他身而自身实无耶如曰自身可被知故,自身亦有客观存在,则君等以自身为客观时,又指何事为主观耶主观、客观,相待而立,设无主观,亦无客观。又安可以知客观自身之主观自心为无耶向者自有情身曾为主观,今可转为客观,则自有情心虽为主观,亦何不可易为客观耶诸有自觉之心心所,可互为主客观,亦犹诸有自觉的有情之可互为主观、客观耳。若云身等诸物有形体之恒续存在,故可为客观之研究,而所谓自觉之心理飘忽无定,内省互异,故不能为客观研究,但可从身之行为以研究之者;夫心心所等诚多有不恒续者,然自有为诸行变动不居观之,无不刹那谢灭,新新不住不相到者,又安有恒续之身物可研究耶自刹那生灭之相续观之,虽心心所亦不无恒续者,亦何尝不可供客观之研究耶且自觉非知耶即祇现一刹那之心心所,既自觉矣,即被知矣──如自证分之知见分──,何尝不在可知范围中耶故依吾人之说,有无自觉非能知者,若色法等;然无有不可被知者。以自觉知能之心法,亦皆可被知故。可知即所知之范围,大过于能知。其式如下:


  
故能知之心法,亦可为被知之客观。习吾人观心之观法,可据为察验之对象,说明以成为科学也。若云飘忽无定,不能准确,则从相对论之数理以言,虽前此物理学据以为基本之牛顿数理,亦何尝可为准确耶且君等不亦知微隐之行为,较粗显之行为为难知乎则较更难知之心法,亦唯有更求能知之方法以求知耳,岂可退求易知,遂无进求确知之勇气耶至于求知他有情心,吾人虽不必唯以他人自述之言语以知,亦可从察验其身行以知;且儿童、动物,尤待察验其身行以知。然更有不待听其言语察其身行以知者,有他心智能知之也。此虽非平常人心理而为变态心理,但是变而更健全之心理,且人人可修得之者。真有求知之志者,亦何乐不从事乎若唯以但可为客观之色法为可知,而不知可兼为主客观之心理亦可知,且拨之为无有;则如光中昭显诸像谓唯有诸像而无光,不睹光光自昭互显,非狂愚耶!

4、行为学与心理学之裨益
  
或曰:然则彼以有情身活动的行为为对象研究者,固无裨益于心理学耶答曰:此亦不然。盖行为学固有行为学自身之价值,而行为学有裨益于心理学之研究,亦犹物理学、生理学之能有裨益于心理学也。就广义的行为以言,心法既不离于行为,则行为学至少亦能究明于心法之一分。就狭义的行为以言,所谓意行既是心的行为,且身行、语行亦关系心理,彼从身行以研究于心理,未始非一方法,但非唯一之方法耳。今以其裨益心理学之处,分述如下:
  
甲、消极之裨益有二  向来论心理作用之关系于肉身者,或谓在于心脏,或谓在于头脑,近世尤以心理作用为出于头脑。此皆受一神教帝制国之误谬,以为必别有一主脑之物,出发一切活动。不知就和平的民众以言:全宇宙的活动,即为万有活动之总调和;全国的活动,即为全民众活动之总调和;则全有情身的活动,亦为全身灵肉活动之总调和。不得但据肉身一处为心之所在也。然依瑜伽师地论,说心脏与心之关系,生时最先而死时最后。由近今生理之研究,亦能证明,当较在脑之说为胜。而行为派说诸心理作用,遍关身里身表种种之反应活动而成就,尤可摧破向来偏执在头脑、在心脏之说,其有裨益者一。
  
西洋或印度──除佛教及顺世派──与他处之古来宗教哲学家等,大抵说人身中有类同神我之灵魂一物。西洋之传统心理学,虽由灵魂而心,由心而意识,犹不脱神我灵魂之色彩。中国后代佛教徒,不明佛法之真义者,亦往往以身比房屋,而谓身中别有一心为主人;或喻身为皮袋子,而谓身中别有一心如猴子,藏在袋中。皆同神我灵魂之谬见,实不明大小乘教所言心理之真义。得行为派从全身内外部之种种活动,以说明于心理,完全否认灵魂及类似灵魂之心与意识等,不无摧谬破执之功,其有裨益者二。
  
乙、积极之裨益亦二  传统心理学,大抵祗说明得第六意识之一部,而于依色根──肉体──而活动之前五识,殊少发明。尤其是依身根而活动之身识,缺于研究。今得行为派之精进,依全身筋肉分泌腺之活动,以说明心理之关系,于身识既大有发明,而其刺激反应之说,于前五识必待根尘接触而起心理作用之义,亦多阐发。罗素曰:
  
感觉、说是物理可,说是心理亦可;印象则祗可说是心理。
  
感觉的特别性质,就是发生时必须有个刺激,从生物之外界来的,不像印象是从内部发生的。
  
所说“感觉”与“印象”,以吾人之术语言之,感觉虽通于八识,而是前五识之特征;印象虽通于八识,而是第六识之特征。而前五识之特征,其所谓必须有个刺激来,此即须有不随心之性境之谓也。而行为派于此研究,最为详切,其有裨益者一。
  
西洋传统心理学,鲜有能攻究及第七末那识、第八藏识者,唯近时之潜意识说,及生机派的隐德来希说,稍稍涉及,误谬不少。而藏识执受身根为自体,安危与共,行为派力从生命有机体全身观察实验,渐能窥及深细,以察见身肉与藏识隐秘的流行活动之变化,其有裨益者二。
  
故行为学虽非心理学,然从生命物之有机体全身活动的行为,观察实验,以为研究心理学之一方法,于心理学实多裨益,但不应执着此为唯一之方法。应知用内省法,群众意思测验法──社会的、民族的、人种的群众等──,他人语言忖度法,各人内心经验分析法,修奢么它定以澄静观察法,发得定通、慧通之他心智以观察考验法,两人以上联心作用──催眠术──之试验法,皆可取为研究心理之一涂术。最灵妙深广之心理,幸勿执一以求,亦勿一得自封,斯则吾有厚望于今之攻究心理学者!
  
5、行为学与唯身论
6、行为学与唯根论 
唯身论乃吾从范缜之神灭论以引伸者,唯根论乃吾从大佛顶楞严经引伸者。此之二种,皆与行为学及心理学有极深关系。 
(1927年4月在闽南佛学院讲)

近于第八卷第一期海潮音中,余尝发表“行为学与心理学”一文,于行为学与心理学之界说,已曾论及。今将其与佛法之关系,更为诸君一略述焉。

凡出世法非越世间法而成就,所谓“由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者也。兹所云:“此”、即指心,或阿赖耶言。所谓“无始时来界,一切法等依”者是也。是以世出世法皆依心言,故世之讲心学者皆与佛法有关,而今之行为派心理学,与佛法尤有深切之关系也。所谓‘行为’者,即科学所谓有机体──佛法谓为有根身──受外境刺激而起反应之活动也。如被人击,而发生反击或因人问闻而应之者皆是也。故此派所谓心理者,谓:除“有机体受外境刺激之反应活动”外,别无所谓心理作用者在。其谓思想、言语皆为行为,惟思想无声,言语有声而有差别耳。据是以观,若人身死,心亦随灭。如此、则佛家所云“生死轮回”之说,云何可通生死轮回既无,涅槃亦无,吾人于此不可不留意焉!盖今此行为派心理学,既取销心理,仅承认有“有机体受刺激而反应之活动”,生死轮回既无,亦无解脱生死之涅槃法,此为佛法之大难关;此若不通,佛法无从安立。故余近作“行为学与心理学”,对此问题曾一论及也。余意以为行为是行为,心理是心理,二者虽不无关联,要未可以行为代心理也。

以有机体──或有根身──不唯是物质,乃精神与物质所和合,所谓五阴和合者是也。是以五阴中既有色阴之物质,亦有受想行识四阴之精神;所谓生死轮回者,即五阴相续流转耳。既有相续流转,亦自有解脱生死之涅槃法可言也。楞严经云:

善哉!阿难!汝欲识知俱生无明使汝轮回生死结根,唯汝六根,更无他物。汝复欲知无上菩提令汝速证安乐解脱,寂静妙常,亦汝六根更非他物’。

阿难虽闻如是法音,心犹未明,稽首白佛:“云何令我生死轮回,安乐妙常,同是六根更非他物”佛告阿难:“根、尘同源,缚、脱无二,识性虚妄,犹如空花。阿难!由尘发知,因根有相,相见无性,同于交芦。是故汝今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无漏真净,云何是中更容他物’

华严、楞伽、深密等,说唯心、唯识,祇二三言,推演而成唯识论。今楞严云生死涅槃均唯六根。亦可谓之为“唯根论”。唯识不唯前六,亦摄第八及第七识;第七识即第六所依之根,摄根于识,扩充识之范围,成唯识论。但楞严所云根大,亦扩充根之范围,至识大之范围则特缩小。盖楞严经最特殊者,在讲七大,其余经论唯讲六大,而楞严则在空大之后、识大之前,加一根大。而此根大非唯物质,亦指前五识现量,同时意识、及七八识而言。立表如次:

                     


故云:生死涅槃,皆唯六根。至其所云识大,则专指独头意识比、非量而言,偏就各种分别而谓之识。余书讲六大,无根大,故识大之范围特大。若能据此,更取其他材料组织成编,可成“唯根论”云。依此唯根论,以廓大有机体之行为,亦可成立生死涅槃唯有机体。交光法师所云‘用根不用识’,亦指此大范围之根以言耳。所谓根尘同源者,根身器界同陀那变缘也。缚脱无二者,杂染清净同陀那也。识性虚妄如空华者,独头意识性虚妄也。由尘发知,由环境刺激而起反应行为也。因根有相,由有机体反应而有思想知识等所知相也。此所云相见,唯根尘所发,宛然行为派所谓:“有机体受环境刺激而反应之活动”,及由此反应刺激之活动而成知识等。至云知见立知即无明本,知见无见斯即涅槃,意在去独头意识之比、非量,而取诸识现量,故于根大特注意焉。即此唯根论言,可见以根尘反应刺激之相见行为曰心理,佛法中亦尝有其义;而佛法生死涅槃之说,亦于焉成立。

宏明集九卷、广宏明集二十二卷,有范缜所著神灭论,其内容亦主张唯物,其谓精神即形体之作用,亦同行为派之所谓心理。如云:‘如刀有割物之用,杯有盛之用,故有形体方有精神也’。当时有反对者,难云:‘若如此说,设形体灭坏则精神亦随灭,如此、则人同木石,死如灯灭。三世因果,将云何通’答云:‘石之形体,有石之用,木之形体,有木之用,羊等形体,亦各有其作用,人之形体,自有人之作用,如何以人与物较耶乃至圣人是圣人形体,与凡夫不同。唯各有其形体,故各有其作用,不可谓离去形体,另有精神在也’!问云:‘然则人死岂不同于木石耶’答云:‘死人有死人体用,活人有活人体用,岂可以死人体用难活人之体用耶活人形体,自有活人之精神也’。问曰:‘人死精神已灭而形体渐坏,乃至成为白骨,形体犹存。若如汝说,形神同存,则白骨亦应有精神作用’答曰:‘物之灭也,有顿有渐,如灯光顿灭而烟则渐灭,故人之精神虽顿灭,而形体则渐灭也’。

总观其说,亦有相当理由存在,不易颠覆;且与行为心理,仿佛相似。谓人受人之环境刺激,即生人之反应,羊受羊之环境刺激,即成羊之心理。二者精神皆以形体不同而异,形体渐坏,精神先灭。此说可谓为唯身论。

然则人死如灯灭,佛法生死轮回之说,宁不破产耶须知石之体不同木之体,牛羊之体不同木石之体,人之身体又不同牛羊木石等身体。惟其不同之原因又何在耶不惟以其组织之不同,亦以其原素为有异耳。无情木石之形体为四大所组成,有情牛羊之身体为五蕴──色心──法所组成,故其所生皆为众缘和合;无情为四大和合之假相,有情为五蕴和合之假相,而有情又有三界、六趣之异,此皆有漏和合之身。而菩萨等为无漏五蕴之身,佛为清净无漏五蕴法身,故唯各有其身耳。而身实不灭,不过因缘聚散,另变成一种组织而已。身不灭故,神亦不灭,依此有诸趣及涅槃证得。

故若以唯身论解释行为派心理学,亦可依之建立世出世之佛法也。(蕙庭记)(见海刊八卷六期)

七 结论
  
近今科学界对于最微妙难知之心理学,纷起研究。旧时以物理学为基本科学者,今渐有移科学之基本于心理之趋势。无论何种科学,皆必推究于心理,若治社会学则须究社会心理学,治教育学则须究教育心理学,治任何一学皆各须有其一学之心理学,各科学之与心理学,犹众星之拱极北辰,万川之朝宗东海然。心理学一学,可对抗其余一切科学而有余,实为知识界之一良现象。
  
但除行为派之外,近之另标为联念派、完形派、生机派者。生机派以杜里舒为代表,假定有一“隐德来希”──生元──为区别生物与非生物之一元素,以之说明一切心理。此隐德来希者,乃灵魂论之理论化。虽近于藏识之变起身根,及由种子发生诸识,然未有精澈详审之观察,颇涉含混。而完形派以惠墨塞苛勒考夫卡为代表,颇能说明心理由众缘所生之一点;但从知觉据为起点,祗以之说明第六意识之心理现象,未能究及前五识及后二识之心理。联念论从心理分析至以感觉为原点,然后联念以解释知觉、记忆等种种心理作用,为培根、洛克以来之机械论相承旧说,祇及由前五识关系说到第六识,即于前五识根尘刺激反应与诸心心所,皆众缘互成义,亦有缺漏。此诸各派与行为派,皆不无一长,而各有偏执。取其众长,去其偏执,更进而为佛教心理学之研究,庶其有渐明“心理真相”之可能。此则吾人所希望于诸心理学学者者也!(见海刊第八卷第一期)

八、再论心理学与行为学

  

对行为派心理学,余尝两次讨论,发表于海潮音月刊上。但心理一名,扩充之可成“唯心理论”;行为一名,扩充之可成“唯行为论”。然固各有其立场之处,从其立场之处以区别焉,则心理自心理,行为自行为,固有秩然不可相滥者。今为便于立论起见,不将行为放大到无生物、植物及动物之全宇宙,专就现实中“人的有机团”──有机体改称有机团,亦即团体之义;在佛书曰萨迦耶──而考察之,以见心理学与行为学区别与关系之所在,不亚于理化学、或生理学与行为学之区别与关系也。

  

按行为派固承认其研究之对象与生理学不同,不属于生理学所研究之筋肉等。而行为派所研究之对象,则为全个人类有机团内部外部,由感受刺激而发动之反应,故于行为派所研究者之外,非别无生理学等所研究之对象也;然则亦应知行为学之外,亦非别无心理学所研究之对象矣。盖心之有感激刺与发反应的行为,固不异身之有感激刺而发反应的行为;然心为一实在、变化之自然,亦不异身为一实在、变化之自然。以“人的有机团”之现实为所呈之果,从果察因,研究其自然的生机和成分,则有生化学──生物学、生理学等;识团学──完形派心理学及三能变唯识学等;理化学、心法学──心体、本能、感觉、情绪等问题,及康德以来之知识论等;研究完成而综合之,则成为晓得什么叫做人类之人类学──博物学中的人类学,与晓得什么叫鸟叫兽者同。以人的有机团之现实为所依之因,由因致果──若行为派以生理学上综合的全体为所依,以观其感激刺而发反应之所致──,研究其行为的激刺和反应,则有养生学──衣食住行娱游眠息之农工商医婚姻等,教育学──宗教与学校及文艺风俗环境等,身行学、心行学──此身的行为与心的行为,在学理上虽可分析,在事实上则常为综合身心之人的有机团行为。若吃饭、走路、说话、写字、作工、踢球等,行为派心理学属之;然高等之心的行为,若身居一室而心罗宇宙,则可无关身行而独立之哲学思想等属之;研究完成而综合之,则成晓得什么叫做人事的人事学。再综合由察果知因之人类学而到从因致果之人事学,完成以现实中人的有机团为出发点所研究之体系,则谓之人生哲学;但人生哲学之外,犹可有动物哲学、植物哲学、宇宙哲学等。兹结为一表如下:



故于人的有机团之现实为出发点而研究,其于自然学也,则当由生物学、生理学、与完形派心理学等直观所知的生机,然后研究到物理学、化学及心体本能情绪感觉等问题,与知识论等析观所得的成分,综合之乃知自然的人类是什么。其于行为学也,则当由现有如何的营养、生殖,及学校文艺、风尚、环境等刺激,然后研究到将来如何的动身、发语、立志等反应,综合之乃知行为的人事是什么。再综合之乃成人生哲学。一般的科学者、哲学者,不知以现实为出发点而建设其研究之体系,祇知掠取前人析观所得的成分为构思之基础。吾友卫中博士尝谓‘杜绝科学家之产生法,有至巧而为用最便者,则为现代之所谓科学教育。现代之科学教育,乃务使物质现象中之自然成分尽量灭绝,而陷物质活动于死无生气而后止者也。其实验室之工作,殆无非致物质活动于生地,而后取其零星片段之物质,假由上而下之解释。此之为法,与夫真科学家之由下而上──按即由现实而到析观所得成分──,先之以领略自然感受印象──直观所知──,而后阐明物质之形性者,全然反背。于此而求真科学家之产生,又乌乎可’由是倒从化学、物理学而到生物学、生理学、心理学,致行为派袭取此迷谬之陋习,乃将自然的心理学及刺激的心理学概遗弃之,祇取身心感刺激而发反应的平庸行为,执为心理学所研究之对象,且排斥研究其他任何对象之心理研究也。若知研究“人”的科学哲学中之心理学,当从人的现实为出发点而研究之,则行为派之僭妄固显然可知也。然又岂但行为派僭妄哉!依现实主义之见地而言之,则从来依其析观、推观所得,而建设以化学、物理学、或数学、论理学为基础之科学及唯物论、唯心论等,固无一非僭妄之徒也!若知今此“唯现实论”之科学、哲学研究法者,则从来之科学、哲学体系,皆当一变其观察实验法及组织判断法而后可。此另详余所著之现实主义,兹不具论。

  

但从现实主义之人生科学、哲学中,一观行为派心理学、与完形派──或格式派──心理学,去其执一端而排全体之僭妄,则其研究法及研究之所得,在人生科学中,亦未尝非有一相当之位置与价值。然亦祇在此相当之程限内而已。世人固无所用其惊异!(见海刊九卷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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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太虚大师:佛教心理学之研究(合论)发布于2022-01-21 12: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