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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祖坛经浅析  / 弘学 编著

往期回顾

六祖坛经浅析丨般若品第二(1)


本期正文


经文

善知识!心量广大,遍周法界①,用即了了分明,应用便知一切。一切即一,一即一切②,去来自由,心体无滞,即是般若。善知识!一切般若智,皆从自性而生,不从外入,莫错用意!名为真性自用。一真一切真。心量大事③,不行小④。口莫终日说空,心中不修此行!恰似凡人自称国王,终不可得。非吾弟子!善知识!何名般若般若者,唐言智慧也。一切处所,一切时中,念念不愚,常行智慧,即是般若行。一念愚即般若绝,一念智即般若生。世人愚迷,不见般若。口说般若,心中常愚。常自言我修般若;念念说空,不识真空。般若无形相,智慧心即是。若作如是解,即名般若智。

注释

①法界:梵语dharma-dhtu,音译达磨驮都。指意识所缘对象之所有事物。为十八界之一。据《俱舍论》卷一载,受、想、行三蕴与无表色、无为法,称为法界;于十二处中,则称为法处。然十八界中其他之十七界亦称为法,故广义泛指有为、无为之一切诸法,亦称为法界。就字义而言,界有“种族生本”之义,例如山中藏有金银铜铁等种种矿产资源脉,一身之中具足眼等诸法,各各自类相续而生。又界或为“种类各别”之义,即诸法的自性各异之意。于华严宗,《华严经探玄记》卷十八举出法界有如下三义:

(1)生圣法之因;(2)诸法之真实体性;(3)诸法各持分齐,可区别相状。亦即指真如或指一切诸法。

同时,依普贤行愿而入之法界,计有有为法界、无为法界,亦有为亦无为法界、非有为非无为法界、无障碍法界等五门之义,故立法法界、人法界、人法俱融法界、人法俱泯法界、无障碍法界等五重之别。

法界之种类固然繁多,然一切终归于一真法界,此即诸众生本源之清净心,亦称为一心法界,一真无碍法界。

若自现象与本体观之,则可分为四义,称为四法界:

(1)法指万法,界为分界;诸法各有自体而分界不同,乃构成一千差万别之现象界,称为事法界。(2)诸法之现象虽繁多,然其真实性则常住不变,平等一如,超越语言文字,为寂然圣智之境,称为理法界。(3)所有现象界与本体界具有一体不二之关系,其一一之法,相即相入,一与多无碍,法尔圆融,称为理事无碍法界。(4)一切现象互为作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重重无尽,事事无碍,称为事事无碍法界。

此外,就法界之当相而言,一切法互为一体化(相即),其作用互和无碍(相入),故说事事无碍,重重无尽的缘起,称为法界缘起。观此种法界之构造,即称法界观。

密教以地、水、火、风、空、识等六大为法界之体性,谓此为大日如来之三摩耶身。其宫殿称为法界宫,其定位称为法界定,其印称为法界定印,其加持力称为法界加持。并说五智五佛,以大日如来表示法界体性智。

此外,万法宛然悉具,称为多法界。然差别之万法由理平等之立场而言,乃归于无相全一,此即一法界,合多合法界称为一多法界。若配于金刚界与胎藏界等两部而加以说明,金刚界为智差别之多法界,胎藏界为理平等之一法界。自修行而言,修行至菩提之上转门为多法界,而化他之下转门乃从菩提之极果教导众生之作用,为一法界。

由于《大日经》与《金刚顶经》两部大经具有上下两转,故兼含一多法界;然《金刚顶经》系之金刚智以多法界为表,《大日经》系之善无畏则反以一法界为表,然而两师俱师事智,乃系传承相同之一多法界,故其内证为一。

此外,天台宗以地狱饿、畜生、阿修罗、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等十界,总称为十法界。此系由各相差别的分齐之义而言。又法界亦为诸法实相十二名之一,十二名即真如、法界、法性、不虚妄性、不变异性、平等性、离生性、法定、法住、实际、虚空界、不思议界。

②一切即一,一即一切:又作“一即十,十即一”,“一即多,多即一”。谓一与一切,其体用相融不二。即谓一与多可以等同,用以说明法界缘起中现象间之相即关系。此乃华严、天台等圆教所立之圆融无碍之极理。《华严经·初发心菩萨功德品》中,谓一切中知一,一中知一切,《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四中由两方面论证之:

(1)就现象之异体关系而言,一与十相对,一为十之基数,既得成十,故知“一即十”。同理可证“十即一”。(2)就现象同体关系而言,十中各个一之自体,即是第一个一,由此,十之自体性空(无独立自性),故知“十即是一”。

由知说明整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皆为相即之关系。故一尘之中,即与一切佛土相即;一念之中,亦与无量之时间相即。

华严宗运用此一种认识方法于佛教理论与实践,或将佛教全部义理与实践视为一整体而称为“一”,其各个分支和法门则称为“多”,或于能生万有之一心称为“一”,而所生之万有则称之为多。

③心量大事:心量是指离一切能缘所缘,离一切诸见,离见无想,离性非性,而无心自在的真如心量。所谓大事,乃转迷开悟,即《法华经》所谓之佛知见;《涅槃经》所谓之佛性;《无量寿经》所谓之往生极乐。《天台仁王经疏》上谓,大事因缘,为兹出世,显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法华经》以佛知见为大事。

《涅槃经》以佛性为大事。维摩思益以不思议为大事,《华严经》以法界为大事。今此“般若”,以成佛因果为大事。名称虽别,其义一样。

④小道:指空心静坐。提示心量即指般若的心体,广大无边,是无心之心,是离量之量。它含摄了万法,万法亦生在其中;亦即本体存在一切差别事相中,而一切差别事相上正好荐取本体。所以《黄檗希运师传心法要》说:“心外无境,境外无心。心即一切,一切即心,心境无二,更无窐碍。”

虽然如此,亦只有“无心而心,无量而量”的智慧心量,才能这样广大得遍周法界。

参禅学佛修心行上而见自性,不在其他小道。若口念而心不修或只知空心静坐,纵然能背诵许多经藏,或者做到灰身灭智,又怎能悟到真空境界呢故石头希迁在《参同契》中说:“触目不会道,运足焉知路进步非近远,迷隔山河固。谨白参玄人,光阴莫虚度。”

经文

何名波罗蜜此是西国语,唐言到彼岸,解义离生灭。著境生灭起,如水有波浪,即名为此岸;离境无生灭,如水常通流,即名为彼岸;故号波罗蜜。善知识!迷人口念,当念之时,有妄有非。念念若行,是名真性。悟此法者,是般若法;修此行者,是般若行。不修即凡;一念修行,自身等佛。善知识!凡夫即佛,烦恼即菩提①。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前念著境即烦恼,后念离境即菩提。善知识!摩诃般若波罗蜜,最尊、最上、最第一;无住、无往亦无来;三世诸佛从中出。当用大智慧,打破五蕴烦恼尘劳②。如此修行,定成佛道,变三毒为戒、定、慧③。

注释

①烦恼即菩提:烦恼与菩提相即不二之意。妨碍觉悟之一切精作用皆称为烦恼;反之断绝世间烦恼而成就涅槃之智慧,称为菩提。然贪、嗔、痴等烦恼,其当体为菩提;离此菩提法性之外,则别无诸法可言,故于烦恼之性立菩提之名;此即两者相即不离之意。法藏之《入楞心玄义》载,烦恼为分别性,故其体非有;即见惑性空时,不必断除烦恼惑,而得入真如,故说烦恼即菩提。又“烦恼即菩提”常与“生死即涅槃”并用,二者皆用以表示大乘佛教之究极。

②尘劳:为烦恼之异称。因烦恼能染污心,犹如尘垢之使身心劳惫。

③三毒:指贪欲、嗔恚、愚痴等三种烦恼,又作三火、三垢。一切烦恼本通称为毒,然此三种烦恼通摄三界,系毒害众生出世善心中之最甚者,能令有情长劫受苦而不得出离,故特称三毒。此三毒又为身、口、意等三恶行之根源,故亦称三不善根,为根本烦恼之首。戒、定、慧:乃学佛者所必修之三学,称为戒定慧三学或三胜学。

戒,可修善。防止身口意所作之恶业。定,可摄散澄神,摒除杂念,见性悟道。慧,能显发本性,断除烦恼,见诸佛实相。此三者为佛教实践纲领,即由戒生定,由定发慧。故《菩萨地持经》卷十以六度配三学,即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等四波罗蜜为戒学,禅波罗蜜为定学,般若波罗蜜为慧学。

盖戒、定、慧三学实为佛道之至要,一切法门尽摄于此,故当精勤修学。三学若加上解脱与解脱知见,则成所谓“五分法身”。提示何谓生灭不生灭何谓此岸彼岸何谓烦恼与菩提只是一心诸态的名词。所以说:“识得施为运动灵觉之性即诸佛心,前佛后佛只传此心,更无别法。”若真识得此性,则对一切生灭、此岸、烦恼等等,当下即悟原来是自性。

一切法不离自性,本来非有起亦非有尽。如是一切法非有起非有尽,即是最尊最上最第一的般若波罗蜜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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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六祖坛经浅析丨般若品第二(2)发布于2021-05-08 20: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