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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僚的由来

 

我们谈皇权专制下的官僚制度,我们首先得清楚何为官僚制度,他在皇权诞生之前是否存在,在皇权消亡之后是否随之消失,若没有消失则以何种形式存在?要搞清楚这些问题,不妨先了解下官僚的由来。

三千年前,姬发合八百诸侯伐商纣,成功之后,众诸侯共奉姬发为王,成为天下共主号令天下,而八百诸侯仍各享其国,同时周王又分封姬姓宗室,各治其领地,这形成了众诸侯国;而诸侯国又任众卿臣,照例各卿臣分别治其封地,这种封建制是周立国的根本制度。当周王室衰微,各诸侯国相互吞并,以致同姓相残,至战国之世,所余大的诸侯国便只剩秦、赵、围、韩、燕、齐、楚七国,周王室虽为共主而名实具无,七国相继称王,公元前256年周赧王崩,秦取九鼎,撤下周王的最后一片遮羞布。

战国之世,封建制度大坏,七国相争,专以武力角胜负,诸子百家并起,功名之士竞相为七国所用,在这种局面之下,封建制下的贵族们注定不能在乱世中适应国家富国强兵的要求,贵族的倒下或者削弱必定有另外的阶级起而代之。周礼制度也以不合时宜为各国所摈弃,各国亟需一种新的制度来整合国家力量,以求在乱世生存,法家应运而起成为各国变更旧制的中坚力量,如魏国李悝变法、赵公仲连变法、楚国吴起变法、秦商鞅变法、韩申不害变法、齐邹忌变法、燕昭王变法,虽然改革的措施不同,但变法图强成为战国初期时代的主题。法家的主张适应当时各国君主的要求,成为变法的主要力量,商鞅、申不害成为法家变法的代表人物

法家的措施手段不外乎削弱贵族、抑制商贾、摒退游士,将全民整合在以君主为首的政府机器之下,确保战争动员能力,以求战争的胜利。这些措施显然是冷漠而残暴,但所表现出来的力量惊人,要保证这些措施的顺利施行,政府就需要一批人来维持正常运转,这些人便是官僚的雏形。当秦并七国之后,变封建为郡县,至此皇权专制走上历史舞台,而维持皇权的稳固显然不是封建时的贵族们所期望的,官僚机器才是胜任这一任务的最佳人选,从此皇权与官僚在政治舞台上逐渐站稳脚跟,便再难回到幕后。

官僚在秦时当以法术之士为主,即使有儒家之人或者没落的贵族分子在行使官僚的职能,也必难行儒家之或其他的政治理想,毕竟秦的立国是以法家为始。至嬴政之时法家之术更成为基本国策,从嬴政对韩非非常的赏识,虽然韩非没有能在政治上大展拳脚,但其法家思想对嬴政的影响我们是有根据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儒家或者其他的学派对政治的影响显然不是主流。当秦并七国之后,国家仍完全行使法家那一套就显得不合时宜,毕竟战时是角力争天下,而战后岂能仍行战时之术?法家的残暴本性必将促其民众的反抗,所以秦并天下不十余年便分崩瓦解。汉承秦制只是继承秦的政府框架,而立国精则不再纯用法家,前期行黄老之术治民,汉武帝时大量重用儒生,汉宣帝曾教训太子刘奭“汉家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过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所谓霸道便是法家,王道则是儒家,至此我们可以判断当时的官僚当以儒、法两家为主,也不怪乎后人评价“阳儒阴法”。及隋文帝废除由士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开启科举取士,为寒门子弟打开入仕的途径,唐以来科举制度日趋完善,成为后来王朝取士的主要渠道(五代的乱世,科举仍能定期举行),但由于皇权下权力的独占性质,汉代以来官僚制度便烙上“依法为骨,以儒为肉”的印记,就再也不能挥去。

 

二、官僚阶级的情态

 

我们讨论了官僚的由来,那么官僚等同于官僚阶级吗?皇帝只通过官僚制度,依靠官僚就能治理好国家,维护统治阶级的地位?恐怕答案是否定的,以便于更好的理解官僚制度下的官僚阶级,或许我们应该给官僚阶级下个定义:以政府权力为依托而掌握权力、或以谋取权力为目的、或依靠谋求利益的人。我这个定义或许不是很恰当,但他清楚的表明官僚阶级是由三部分组成。第一类是掌握权力的就是所谓在职官员以及胥吏,他们毋庸置疑是官僚阶级的核心;第二类是以谋取权力为目的的广大士子、受到庇荫或者通过特殊的制度比如纳捐的人,他们虽然没有身居官位而获得权力,但是他们保证了官僚延续性,特别是广大的士子不仅通过科举谋求进身之阶,还为民众提供维护官僚阶级的理论;第三类则是不直接掌握权力,但属于权力下的寄生虫,与官僚胥吏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掮客、买办、豪强等,他们作为权力的中介,属于地方上的精英阶层,官僚们要通过这个阶层才能将税收等行政事务贯彻到每一个百姓,百姓们大多数时候也是通过他们与官府打交道。下面我们就这三类人的情态一一作出分析。

 

1、在职官员及胥吏

 

在职官员及胥吏,作为官僚阶级的核心人物,他们的情态影响整个官僚阶级的现状与未来,我们先就两个方面来谈在职官员,一是等级制度,二是行政效率。民主制下的官员与皇权下的官员区别就在于是否民选,民主制下官员的产生是通过民选,官员对选民负责;而皇权下的官员是经过科举考试或者其他方式,再由皇权任命,这种自上而下的方式决定了官员需向皇帝或者恩师负责,在这种方式下官员无需向民众负责,民众也无监督官员的权力。这种由上而下的任命方式天然的形成了等级,一级一级的向上负责,自然会形成一系列的等级,官员要想保住“帽子”,不得不“害怕”皇权或者上级,那么对待下级就更加变本加厉,这种金字塔式的官僚结构有助于官僚集团的稳定。因为上级的权威时刻影响着下级的步调,下级也不敢越出上级规定的“雷池”半步。同时采用一系列的繁琐礼仪控制各级官员,各级官员只能囿于属于自己的礼仪范围,任何越轨行为都是非常危险的,哪怕是一个颜色,比如皇家用的黄色任何人都得避讳。

接下来我们讨论官员的行政效率。行政就是对权力的应用,官员在处理任何事务时都得一只眼盯着权力,一只眼盯着具体的事务,稍有不慎就会为自己惹上麻烦而被逐出权力中心。从处理事务的方式上便形成以下五种:一、整齐划一能保证皇权的贯彻执行,打破特权势力(比如战国初期的贵族,南北朝时的士族)的垄断;二、行政系统自上而下的动员能力,能同时影响到全国民众;三、官员的不办事或者少办事,具体就是推诿或者能拖则拖;四、尽可能的推卸责任,因为担责的成本太大,具体的做法比如打官腔、认法不认理,不顾实际情况而颠倒黑白;五、没有监督的法外之地则舞文弄墨,唯利是求。这些性质从官僚诞生之时便随之同来,在威权时代皇权能牢牢约束官僚系统,其利便大于弊,但威权不再,官僚系统中结党营私(无论是否承认,结党都是存在的)便造成权力的分散,比如东汉末的党锢之祸,唐中后期的牛李党争,明末的东林党争。权力紊乱带来的只会是祸乱,只有当权力再次稳定下来,动乱才会结束。在这种官僚系统下,皇权好比火车头,官僚系统好比车身,当皇权四平八稳时,带来的是火车的高速运转,而一旦皇权失控,是没有什么刹车机制能阻挡火车的脱轨,带来的往往是车毁人亡。

对于官员来说,他们熟读的四书五经显然是所学非所用,普通的行政事务需要依靠胥吏来完成。然对于胥吏来说,他们更像职业经理人,专业性是毋庸置疑的,但舞文弄墨也正是他们的专长。对于律令的漏洞是熟悉不过的了,他们的职业基本没有上升的空间,利用权力谋私利是正常不过的了,可偏偏官员还不能离开他们。他们既是官僚制度的有力助手,同时又是权力的蛀虫,大家如有不明白的,可以参看《水浒传》,其中对胥吏如何利用律文漏洞有着详细的描写,比如“杀威棒”之类的规则,就存在很大程度上的漏洞。

我们不妨对官员和胥吏做个评价。官员熟读四书五经,但懂儒家之道的能有几个?更何况自科举以后,所学非所用,伪儒之辈横行,那么形成“假大空”的风气也就是可以想象的了。胥吏们做为行政的助手,对律文条例的熟悉远超官员,大多数情况胥吏们根据条文就可以处理,但“讲法而不讲理”、“循名而不责实”便是他们的特征,正因为不责实,律令等反而成为他们的工具,为他们谋利之用。

 

2、官僚的继承者

 

官僚阶级中的第二类人——广大士子,他们寒窗苦读只为一朝金榜题名,他们的道路是艰辛和坎坷的,而最悲剧的情形莫过于赢者通吃,有数据显示清代考取秀才而成为生员的比例约1.5%,参加省级乡试而获得举人的比例约5%,而举人通过会试及殿试而成为进士,跃入门的约0.8%(数据来源《中国现代国家的起源》)。毕竟做官的是少数,他们一朝获得功名,利随之而来,书中的“千钟粟”、“黄金屋”、“颜如玉”统统揽入囊中,但被挤下独木桥的绝大多数,他们的十年寒窗却什么也换不来,四书五经可解决不了生计问题。

虽然如此,对于寒门子弟来讲功名仍是他们追求的出路,功名是激励他们向前的动力。这种动力的延续保证了历代的士子争先恐后踏上独木桥的征途,对他们来讲,独木桥虽然窄了点,但总比没有桥强。而受到庇荫的子弟们,他们享受先代的荣光,是典型的“官二代”,他们不会知道功名得来之艰,如杨国忠子杨暄为户部侍郎时犹叹仕途之淹回,大多数的才能庸劣之辈只会导致官僚系统的越来越脱离实际而变得低效。

特别是通过纳捐,而获得功名的人,他们成为权力的掌握者,简直是民众的灾难。对于他们来讲做官无非就是一场生意,其中离不了一个“利”字,而利益的来源无非权力的滥用。从第二类人我们就可以看出官僚系统的延续并不是一个良性的链条,所以为政日坏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了。古代盛世明君无非就是“严以治官,宽以待民”,调整官僚阶级和民众的矛盾,让舞文弄墨之辈不能徇私舞弊,但这种做法仅仅调和而已,根本不能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

 

3、权力的掮客

 

官僚阶级中的第三类人,掮客、买办、豪强等,他们处于官僚与民众之间的代理人,在皇权难以深入到宗族势力时,对待掮客们或许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虽然这对权力存在某些侵蚀,但毕竟还处于控制之内。掮客们对于地方官来说,也承担了某些行政上的事务,在权力难以或者不便深入的地方,掮客们便有了生存的空间,他们既可以作为地方上的精英,维护他所袒护的民众利益,也可以成为官僚们管理地方的助手。但总体来讲,他们都是权力掮客,只会为私利而动,在这个过程中官僚是获利者,掮客是获利者,民众显然处于这条生物链的下游。

 

三、皇权对官僚的控制

 

官员和胥吏作为官僚阶级的核心,控制好他们是治理好国家的根本,也是影响整个官僚阶级的基础,我们就皇权对官僚的控制来谈帝王的驭官之道。

官僚机器在科举制度的打造下,变得日益完善,但官僚制度本身的属性便日益突显出来,他最大的特点就是只求维持现状,不具创造力。在这种情况下,官僚们与皇权对他的要求显然不能完全一致。皇权的合法性来源于民众的支持,而官僚作为皇权的代理人,显然不会顾虑到这一层关系。为了防止官僚的蒙蔽,造成下情不能上达,皇权对官僚系统一直以来都有很深的猜忌心,表现出来就是皇权的日益扩张,官僚集团的权力日益缩减。

我们以皇权猜忌相权为例,来说明皇权利用法家之术来控制相权。秦时的丞相权力颇大,地位居三公之首,然自汉武帝以后,其权移于尚书省,曹魏之后将权力移于中书,刘宋又参以门下省;至唐代,三省(尚书省长官为尚书令、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门下省长官为侍中)长官行相权,中书、门下之权尤重,后三省长官不复除人,但以他官加“同中书门下三品”(后改为加“同平章事”)行使相权,宰相的更换越趋频繁,很难有长居相位之人;宋元之世,以中书省为相职,明代又废之代以殿阁学士,清时又渐移于军机处。从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出相权日削而皇权日张,宰相由三公之尊沦为皇帝的行政秘书,由君臣关系变为主仆关系,相权对皇权彻底俯首听耳。

皇权的合法性来源于民众的支持,不论是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这一点都无庸质疑。如果没有民众的支持,天下必定群雄纷争,利用各自的势力范围角逐天下,如三国、五代十国时期的局面,天下没有民众共同认可的共主,便纷纷称王称帝,唯恐之不及。然皇帝本人并不能事事亲力亲为,他需要依靠官僚来行使行政上的权力,处理具体的行政事务。官僚本身的利益肯定是与民众不一致的,当他们手握权力怎能不为自己谋私利?皇帝要做到治理好民众,达到所谓的天平盛世,就必须控制好官僚,给他们戴上必要的枷锁,让他们不能似出柙的猛虎,张扬权力的利爪而无所忌惮。

枷锁主要分为常规的与非常规两种,常规的包括监察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的考绩等,而非常规的则包括皇权直接介入官僚系统、利用政治罪惩处官员等。

 

1、官僚制度的常规枷锁

 

从常规来看,皇帝能直接监督的官员数量有限,并且以一人之力也难以做到有效的监督,通过制度设立治官之官才能起到有效的作用,如汉代以来便设有御史台,专门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这种常规的机构,其优点便是能让监督成为常态,但其行事毕竟有一定的规程,对于官僚来说也便于规避。更重要的是这些监督机构本身作为官僚的一部分,又怎能独出官僚系统而不染?他们很快也会染上官僚的属性,怠惰、只求维持现状、不具创造力。对待这种情形,皇帝不得不设立越来越多的监察机构,明时期甚至设置锦衣卫、东西厂等特务机构,所以治官之官越显得多了,对于具体的行政事务来说,官僚的数量反而显得有些跟不上。那么考绩是否能约束官僚系统呢?

官员的考绩涉及特定的程序,将官员分成上中下三等,达到区分优劣的结果。虽然程序完善,显得无可挑剔,但对官员的评价其实非常有限。比如对德行、才能、勤惰的考核,看似完善,其实却呆板而固定,得到的结果只会是形式化的文牍。因为他通过官僚系统去做这种考绩,得到的只会是一个固定文件格式、非常中庸的评语,这种方式得到的评价能起到什么作用呢?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官僚制度的自然产物,他反映了官僚们应对考绩这套程序时的正常心态。首先需要回避风险,若考核的结果与日后相差甚大,对谁都不是好处,不如越固定格式、越中庸化的评语更容推卸责任;其次考绩得出的“优”的官员只会是那些“考官们”自认为“优”的官员。在僵化的官僚制度下,与其积极创造不如消极应对,因为“积极创造”是有风险的,而“消极应对”既做了自己本分,又不会招惹麻烦。

 

2、官僚制度的非常规枷锁

 

如果常规的手段难以达到控制官僚的效果,那么在皇权独尊的时代,动用非常规的手段显得是有必要的。皇权直接介入官僚系统,依靠人治而非法治来控制官僚体系,其中最主要的是对高级官员的任命。如果将高级官员如宰相、封疆大吏等交给常规的任命体系,那么形式化的文牍岂能选拔出真正的才能之士。然而皇帝或许太高估自己的能力,他作为权力上的唯我独尊者,面对跪拜的群臣,又岂能知道他们所思所想、所学所能?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注定皇帝对高级官员的面试只是一个观看表演的过程。其实对于任何一个官员面对皇帝来说,都是一场面试,那么揣摩皇帝意图便是他们的必修课,皇帝又如何能得到真正有用的信息呢?

那么利用政治罪来惩处不满意的官员是否能起到以儆效尤的目的呢?政治罪对于一个官员来说,轻者丧失信任、钱财,重者付出性命,但政治罪又让人难以捉摸,比如欺君、大不敬、文字狱,或者模棱两可的玩忽职守。例如汉武帝幸甘泉宫,见沿途驰道久未修整,便对地方官义纵不满,后借由将其诛杀。政治罪是一把双刃剑,虽然可以任意的惩治官员,但官员们为了规避皇权的这种任性,不得不胆战心惊,通过“积极的”方式怠工。比如忙而不动,通过装模作样的精心修饰,尽量不被抓住把柄,或者统一步调,用人数众多来要挟皇帝,避免将个人直接置于皇权之下。当然最好的方法就是做尽可能多的事务,把一切都尽量转移到具体的行政事务上,毕竟这里才是他们的专业所在,通过自己的“忙碌不堪”而不必承担具体的风险。通过官场规则把表面做的毫无指责,提一些理论上的空话,实际上难以实行或者难以出实效,利用这些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政治罪。

如此看来真是“道高一次魔高一丈”,皇权和官僚制度的结合是难以擦出积极创造的火花,守成犹显不足,更谈不上进取了,两千年的结合带来的只能是一次次的皇朝轮回

 

四、官僚制度的遗产

 

两千年的皇权与官僚制度的结合,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甚至影响至今,有人认为现今的官僚制度与皇权下的官僚制度无本质区别,但我们都知道这其间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从古时的农业社会到工业化社会的转变,进而迈进信息化的时代,生产力的发展一日千里,难道政治组织的基础发生如此之大的变化,其上层建筑能继续保持不变吗?但这其间的区别不是本篇所讨论的。我认为这其间存在某些相似的地方,为何存在这些相似性便是接下来所要讨论的话题——皇权官僚制度留给我们的遗产。

秦一统七国,梦想传国万世,但他或许没有想到——二世而亡,但却留下影响千年的中央集权制度和官僚制度。在那个时代下,世界上仅中国在尝试这种政体,但我们不可随便的得到一个结论——那时我们比他们文明。当我们放下所谓“文明”的面具时,或许能更客观的看待我们的文化。

若要我来评价皇权下的官僚制度,用粗糙来形容他是再合适不过的。虽然有完整的行政体制,但能发挥多大的作用呢,治理民众能做到数字化管理吗?这种粗糙性体现在他是一个早熟的婴儿,看似长大了,其实仅仅只是身体比一般人高一些而已,一旦遇到外界的冲击,本身的脆弱也就显现出来了。如唐时期的强盛却扰于人口不足于我们的十分之一的吐蕃,北宋也无奈于小小的西夏,而明更亡于小小辽东(我这里不是指被满清政府,而是指因辽东之乱,明王朝疲于奔命,引发国内一系列的农民起义)。我们了解了官僚制度粗糙的本性,就不难理解他留给我们的遗产了。

 

1、官僚文化——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

 

吕思勉用“帝政成功,君政全废”来形容这种形势,帝政成功在于消除了内战,在经济上消除隔阂,比如车同轨、书同文,撤去各国之间的关卡,彻底打破以前封建制度的基础,“君”(各诸侯国国王)也就再也没有生存的空间了,县令便取代以往“君”,成为一方的主宰。但县令毕竟不同于“君”,他们的任命取决于皇帝,县令和所管辖的民众也无“君民之亲”,若以往的“君”需要依靠治下的民众支持,而此时的县令显然更需要皇帝的支持。在这种方式之下,官僚成为国家运行的核心,而官僚的权力来源于皇帝,而皇帝的权力又来源于那里呢?

皇权的来源本质上是民众的一种授权,但皇帝却拼命的否认这种关系,抬出上天的名义,宣扬天命所归”。皇帝作为上天的代言人,四海之内的“天子”,而所有的人都必须臣服在他的脚下,于是就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皇帝位于塔尖,根据权力的大小,决定在金字塔结构中的位置,在塔底的肯定是众多的老百姓。在官僚系统内部,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体现为下级向上级负责,最终归结为向皇帝负责。虽然如此,看似皇权无所不能,上级权力能够完全控制下级权力,但制度的粗糙所决定,上级权力是不可能完全监管下级权力的。这监管不到的地方,自然是下级权力的滥用,或者是积极的“怠工”对抗上级权力。而带来的最根本性影响则是下情不能上达,造成“民无所诉”的现象就自然而然了,其结果自然是民众的反抗,推翻这种权力结构,却又重建这种权力结构。

 

2、胥吏文化——衙门中的生意经

 

我们历观两千年的历史,皇朝的更替,国亡无不由赋税征集出了问题。赋税作为将国家和民众链接起来的重要链条,但官僚制度显然不能起到完美衔接的作用。在金字塔式的官僚制度下,赋税的征集往往是为上级负责,而不是根据实际情况为当地的民众负责。这种方式为胥吏们的舞文弄墨留下了空间,成为衙门中的一门生意。

秦晖依据黄宗羲的观点而总结出来的黄宗羲定律:历史上的赋税改革不止一次,但每次赋税改革后,由于当时社会政治环境的局限性,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又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明清思想家黄宗羲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依靠赋税生存的人员太多是造成这种原因的根本。当胥吏、地方上的豪强、权力掮客都来分这一杯羹的时候,从民众手中收到的赋税最终流到中央的必定是少部分。比如历代的火耗,按照碎银熔炼损耗规律,一般损耗率在1%-2%左右,而州县官吏却大肆多征,每两加耗到二三钱,有时更高,清初康熙时期火耗一般达到三四钱,最高的省份达到七八钱,雍正干脆实行火耗归公,发放养廉银解决这个问题。从这个问题我们就可以看出赋税的征集很难做到亚当斯密所说的四项原则,行政的低效粗糙可见一斑。

衙门成为生意场,其最大的危害就在于他的垄断。民众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留下只能是仍任宰割。一旦权力失控,或者监管不了胥吏辈的弄权,那么这门生意危害足以上大多数的民众趋于破产的境地。若恰逢天灾,占山为王的比比皆是,甚至爆发大规模的起义。我们历览各代农民起义,都存在胥吏弄权或天灾的影子,这肯定不是偶然。但是又能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呢?胥吏作为权力金字塔的塔底,失去他们,整体金字塔都不将存在。而他们的存在,必将滥用手中的“微权力”(微权力指权力虽小,但却足够影响百姓的生活,比如一个缴税排队的问题,都可能让一户人家的全年生活陷入困境),当成他们的一门“生意”。在这个过程中,留给百姓的除了忍受,还是忍受。

 

后记

 

由于本人才疏学浅,知识有限,对古时官僚系统的分析,远不够细致。特别是我们两千年的历史底蕴,我也不能方方面面的涉及,只能是大概的梳理了一个脉络。本文只是以史论史,绝无其他的用途,对于个别的另类解读,我只想说四个字:“今非昔比”。学习历史,只为总结经验,不是个人私货的集散地。里面的观点有不到位的地方,敬请各位指正,在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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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坐而论道四皇权下的官僚制度发布于2021-07-13 10:2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