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经》中的审美意识具有推崇自然美、以“怪诞美”为主、爱憎分明、主张物我合一、崇尚生命、重视伦理价值等独特而丰富的美学特征,对中华美学精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山海经》中的审美意识以“怪诞美”为主

《山海经》的神话思维表现出人兽同形的怪诞性特征。《山海经》的“荒诞不经”众所公认。司马迁早就感慨“至《禹本纪》、《山海经》所有怪物,余不敢言之也”(《史记·大宛列传》)。今天即使主张《山海经》是“信史”的学者也常常面临难以自圆其说的研究困境。“神”作为先民崇拜、敬畏的对象在其形象上寄托了先民的审美理想。《山海经》神话中对“神”的描述不同于古希腊神人同形、神具有人的体态美的描述。


《山海经》中的“神”大都是人兽同形的。这些形象在局部表现形态上是实在的,但从整体上来看却是虚幻的结合体。这种奇异的内在意义和外部形式的结合方式使神的造型呈现出虚幻、摄人心魄的审美特征。如对女娲的描述:“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山海经·大荒西经》);神泰逢:“其状如人而虎尾”、“出入有光”(《山海经·中山经》);昆仑山神陆吾:“其神状虎身而九尾,人面而虎爪”(《山海经·西山经》等。在这些“神”的怪诞形象中显示出先民对其纯朴、真挚、虔诚的崇拜和敬畏之情。丰富的想象和卓绝的创造力使这些形象具有了怪诞美”的独特魅力。《山海经》神话中以“怪诞美”为主的审美意识完全不同于中国古代后期审美的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

的僵化区分。李泽厚在谈到殷商时期的青铜器饕餮纹时说:“它们呈现给你的感受是一种神秘威力和狞厉的美。



二、《山海经》中的审美意识中具有强烈爱憎分明的情感色彩

《山海经》怪诞的神话意象中渗透着强烈的情感好恶。《山海经》中图腾神话、始祖神话较多,反映了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社会的基本情况。血缘关系所带来的情感是维系氏族之间交往、合作、生产等方面最原始也最有力的手段。情感使先民在不断体验到一种征服对象的自由心境的同时促成了先民的心理结构向审美化发展。如《山海经》神话中所记述的巫术活动本身也是一种强烈的情感体验活动。巫术对世界的独特理解,对情感的强化,对想象力、摹仿力等心理机能的培养,促进了审美心理的发生并使审美主体的感知和创造逐渐走向成熟,爱憎分明的表达体现了先民的审美偏好。比如《山海经》中对丹穴山上的凤凰的记述充满了原始先民对其喜爱的感情。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曰凤凰??是鸟也,饮食自然,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山海经·南山经》)。由此可以看出凤凰的形象单纯、和谐,与《山海经》中的许多奇禽怪兽的夸张变形有明显区别,所以凤凰会受到原始先民的厚爱。其他祥瑞动物也有较为自然可亲的形象。与此相反,《山海经》中还存在着大量凶兆动物,其形象大都非常可怖,而且它们的出现总会伴有灾荒、战乱。原始先民在描述它们时充满了恐惧和厌恶等感情色彩。但我们也发现《山海经》中的神灵大都具有超自然的力量,寄托了原始先民企图以神的力量去战胜灾难的愿望。即使一些神灵形象怪诞,但由于先民们对神灵的喜爱和崇拜之情也使其成为审美对象。这也可以看出先民赋予审美对象的情感并不纯粹,常处于与实用需要、自然崇拜要求等各种复杂心理相互交织的混沌状态中。



三、《山海经》中的审美意识体现物我同一的特征

《山海经》中人们并没有在神、人、兽之间划分严格的界限,表现出神话思维的混沌性特征。《山海经》中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可以转化,实相和虚相纠结在一起,体现出物我混杂、天人合一的混沌感和神秘感。比如记述天山之神说:“??有神焉,其状如黄囊,赤如丹火,六足四翼,浑敦无面目,是识歌舞,实为帝江也。”(《山海经·西山经》)歌舞是中国上古社会较早的艺术形式,歌舞之神“帝江”有着火一样红的明丽颜色,有六只脚、四只翅膀,最为奇特的是“浑敦无面目”。这样的形象象征了歌舞的审美特征:形式明丽、动感十足和物我同一。“帝江”形象显示了先民审美意识的混沌性特征。“帝江”如果有面目,明辨视听,反而会弱化其审美魅力。如同庄子笔下被“凿开七窍”却被毁灭的“混沌”(《庄子·应帝王》)。在古希腊神话中神的绝对至上意志决定了世界万物包括人的命运和变化。神、人、兽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非常明确,不可僭越。古希腊人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呈现出清晰的明辨主体与客体界限的世界图景。《山海经》神话中混沌性思维特征也影响到中国古代审美意识发生时的物我一体性,即审美主体和审美对象并非纯粹的认知关系而是物我同一融合关系,在融合中主体得到独特的审美体验。



四、山海经》中的审美意识崇尚生命

《山海经》中的神话思维表现了原始先民崇拜自然,渴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永恒生存的崇生性特征。在《山海经》中山川、气象、工具、植物、动物神话等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大都体现出渴望生命、崇拜生命的主题。原始先民的生存条件十分恶劣,人的存活率很低,寿命也很短暂。正因为生存艰难加之对生、老、病、死等生命现象缺乏理解,所以原始先民崇尚生命,幻想生命不息。《山海经》中描述了很多灾变现象和祈雨驱灾保护先民的巫术活动,体现了对生命的珍视。《山海经》神话中审美意识的发生与生命活动息息相关,表现出崇尚生命的内在意蕴。比如“蛇”是《山海经》中出现最多的动物形象,共计 32 次,远远高于其它动物出现的频率,成为典型的文化原型。



五、《山海经》中的审美意识重视伦理价值

《山海经》中的神话思维具有尚德性特征。在《山海经》神话中,尊祖敬天、崇拜生命、抵抗灾变等意识本来就具有德规范的意义。人事行为的善恶影响到神灵对人的奖惩。许多神灵被赋予了道德评判价值标准的意义,完全不同于古希腊神话中的神具有人的情感和欲望,尤其是人性中的贪婪、自私好色、残暴等恶性。在《山海经》的英雄神话中,具有无私奉献、英勇无畏等高尚道德而毫无道德瑕疵的英雄形象受到上古先民的推崇,他们的形象透露出原始的神秘庄严和崇高,不同于古希腊神话强调神的无限能力和人不可抗拒的命运的悲剧的崇高。简单地说,前者的崇高具有伦理价值,体现了道德至上的要求,表现对神的善行的感恩和敬爱,后者的崇高充满宗教气息表现出对神的无限敬畏。而且《山海经》中先民所喜爱的神话意象不仅仅从外在形象进入他们的审美视野,还以其所象征、凝结的道德意义而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如《山海经》中记述说:“丹穴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鸡,五采而文,名日凤凰。


综上所述,《山海经》神话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先民丰富而独具特色的审美意识,是中国文字记载最早、最具体的审美心理地图之一,确立了中华民族的审美意识发生的坐标,支撑起中华美学精神的天人合一、美善合一、和谐包容、生生不息、美在深情等多重维度的强大生命力。《山海经》的中华美学发生学价值和审美心理建构意义值得我们进一步探究。每一次细读《山海经》中久远深奥的神话都是在触摸和感受中华先祖的文明之光,探其所宗,知其所往。神话作为未知的留白经典的美学意义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发现,以期在现代化文明的飞速发展进程中使我们可以走得更自信、更从容、更有创造力。



文字:

论《山海经》神话的审美意识特征,蔡 萍

图片: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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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论《山海经》神话的审美意识特征发布于2023-06-29 10:3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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