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卷第一百五十一梁纪七:武帝大通元年(527年),魏东清河郡山贼群起,诏以齐州长史房景伯为东清河太守。郡民刘简虎尝无礼於景伯,举家亡去,景伯穷捕,禽之,署其子为西曹掾,令谕山贼。贼以景伯不念旧恶,皆相帅出降。


景伯母崔氏,通经,有明识。贝丘妇人列其子不孝,【齐州淄川县,旧曰贝丘。】景伯以白其母,母曰:“吾闻闻名不如见面,山民未知礼义,何足深责!”乃召其母,与之共食,使其子侍立堂下,观景伯供令。未旬日,悔过求还;崔氏曰:“此虽面惭,其心未也,且置之。”凡二十日,其子叩头流血,母涕泣乞还,然后听之,卒以孝闻。景伯,法寿之族子也。


二月,将军成景儁攻魏彭城,魏以前荆州刺史崔孝芬为徐州行台以御之。先是,孝芬坐元叉党与卢同等俱除名,及将赴徐州,入辞太后,太后谓孝芬曰:“我与卿姻戚,【时太后为魏主纳孝芬女为世妇,故云然。】奈何内头元叉车中,称‘此老妪会须去之!’”孝芬曰:“臣蒙国厚恩,实无斯语。假令有之,谁能得闻!若有闻者,此於元叉亲密无臣远矣。"太后意解,怅然有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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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崔氏以身示孝与崔孝芬自辩清白发布于2024-02-18 11: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