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的基本教理教义,主要是:缘起法印四谛、八正、十二因缘因果业报三界六道等。

 
 
 
 

一、缘起

 

 

缘起,即诸法由因缘而起。在《杂阿含经》中,释迦牟尼曾经给缘起下了一个这样的定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在《中阿含经》中,释迦牟尼又说:“若见缘起便见法,若见法便见缘起”。在《分别缘起初胜法门经》中,说缘起有11个意义:

(1)无作者义。

(2)有因生义。

(3)离有情义。

(4)依他起义。

(5)无动作义。

(6)性无常义。

(7)刹那灭义。

(8)因果相续无间断义。

(9)种种因果品类别义。

(10)因果更互相符顺义。

(11)因果决定无杂乱义。

 

在《造塔功德经》中,有法身偈(又作诸法缘起颂)云:“诸法因缘生,我说此因缘,因缘尽故灭,我作如是说”。在《初分说经》卷下中,有缘起偈(又作缘起法颂)云:“若法因缘生,法亦因缘灭;是生灭因缘,佛大沙门说”。此缘起之理为释迦牟尼悟道成佛之所证悟,为佛教之基本原理。佛教以缘起解释世界生命及各种现象产生之根源,由此建立起佛教特殊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法印

 

 

所谓法印,即作为印证是否合乎佛法的标准。小乘佛教有三法印、四法印、五法印之说。大乘佛教则以诸法实相作为法印,称一实相印。所谓诸法实相,指一切万法真实不虚之体相,或真实之理法、不变之理,此系佛陀觉悟之内容,本然之真实。佛教认为,世俗认识的一切现象均为假相,唯有摆脱世俗认识才能显示诸法常住不变之真实相状,故称实相。

 

 

 

三、四谛

 

 

四谛,又作四圣谛。谛,意为真理或实在。四谛即:

 

(1)苦谛:指三界六道生死轮回,充满了痛苦烦恼

 

(2)集谛:集是集合、积聚、感招之意。集谛,指众生痛苦的根源。谓一切众生,由于贪、瞋、痴等造成种种业因,从而感招未来的生死烦恼之苦果。从根本上来说,众生痛苦的根源在于无明,即对于佛法真理、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正因为无明,众生才处于贪、瞋、痴、慢、疑、恶见等等烦恼之中,由此造下种种恶业;正因为造下种种恶业,又使得众生未来要遭受种种业报。这样反复自作自受,轮回不休。

 

(3)灭谛:指痛苦的寂灭。灭尽三界烦恼业因以及生死轮回果报,到达涅盘寂灭的境界,称为灭。

 

(4)道谛:指通向寂灭的道路,主要指八正道。佛教认为,依照佛法去修行,就能脱离生死轮回的苦海,到达涅盘寂灭的境界。

 

 

四、八正道

 

 

八正道,即合乎正法的八种悟道成佛的途径,又称八圣道。

即:

(1)正见:正确的见解,离开一切断常邪见

 

(2)正思维:正确的思维,离开一切主观分别、颠倒妄想

 

(3)正语:正确的言语,也就是不妄语、不慢语、不恶语、不谤语、不绮语、不暴语,远离一切戏论。

 

(4)正业:正确的行为活动,也就是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等,诸恶莫做,众善奉行

 

(5)正命:正确的生活方式,即远离一切不正当的职业和谋生方式,如赌博、卖淫、看相占卜等。

 

(6)正精进:正确的努力,去恶从善,勤奋修行,不懒散度日。

 

(7)正念:正确的念法,即忆持正法,不忘佛教真理,时时以惕励自己。

 

(8)正定:正确的定,即专注一境,身心寂静,远离散乱之心,以佛教智慧观想事物的道理,获得人生的觉悟。

 

 

五、十二因缘

 

 

所谓十二因缘,就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这十二个环节一环套一环,顺逆都互相缘生缘灭,故称十二因缘。具体而言:

 

(1)无明缘行:无明,指众生对佛法真理、对宇宙人生真相的无知状态。正因为无知,由此产生行,即盲目的冲动,亦即意志活动。

 

(2)行缘识:正因为有意志活动,因而产生心识,识即精活动,指按照意志活动投生后产生最初的意识

 

(3)识缘名色:由于心识活动而形成精神和物质的胎质。名,指概念,精神方面;色,指色质,物质方面的形体。

 

(4)名色缘六处:六处,又称六入,在此指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等感官和认识器官。这时,胎质逐渐成熟,即将诞生。

 

(5)六处缘触:触指接触,指胎儿出生后,六种感觉和认识器官与外界接触。

 

(6)触缘受:受即感受、接受,由于身心逐渐发育,六根与色、声、、味、触、法六境接触频繁,而产生相应的或苦或乐、或不苦不乐的感受。

 

(7)受缘爱:爱指爱欲、贪爱,随着年龄的增大,在不断感受的基础上产生分别心,有了爱恶之情。

 

(8)爱缘取:取即执着、追求,正因为有了贪爱,到了成年以后,爱欲强盛,开始对外界执着追求。

 

(9)取缘有:这里的有,指思想、行为所产生的难以抹掉的后果,即业,分为善、恶、无记三种性质的业。由于执着,造下了种种业。

 

(10)有缘生:正因为有了业,这种业必然产生未来的果报,使人在死后重新投胎受生,从而导致来世的再生。

 

(11)生缘老死:有了生则必然招致老、死。这样,十二个环节辗转不断地生死轮回,互为因缘,即是十二因缘。由此可见,众生之所以有生死轮回种种痛苦烦恼,根源在于无明,即对生活真实的无知。反之,只要破除无明,就可以灭除生死轮回的痛苦而获得解脱。佛说:“无明的起源不可见,不可假定在某一点之前没有无明”;但同时,佛又说:“凡是真正见到苦的,必也见到苦的生起,必也见到苦的止息,必也见到导致苦的止息之道”。

 

十二因缘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三世,有两重因果关系,称为三世两重因果。

 

 

六、因果业报

 

 

因果,或称因果律,为佛教教义系统中,用来说明世界一切关系的基本理论。谓一切事物皆由因果法则支配之,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已作不失,未作不得”。若否认这种因果之理的存在,则称“拔无因果”。

 

佛教在因果问题上反对四种邪执:

 

(1)邪因邪果,即将万物生起的原因归结为大自在天等超人格的力量

 

(2)无因有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果,但此果的原因是难以探究的,故否定此果的起因。

 

(3)有因无果,即承认现存的现象世界为因,但此因的结果是难以探究的,故否定此因的结果。

 

(4)无因无果,即否定因果二者,不承认一切因果。

 

佛教认为,众生的行为能引生异时之因果,善之业因必有善之果报,恶之业因必有恶之果报,此称善因善果、恶因恶果,或称善因乐果、恶因苦果。这种因果之理,俨然不乱,称为因果业报,又作因果报应善恶业报。若从实践修行上论因果关系,则由修行之因能招感成佛之果,这称为修因得果、修因感果。又一般所谓三世因果,多系指异熟因和异熟果之因果关系而言。亦即认为现世之罪福苦乐,乃前世所造善恶诸业的果报;而今生之善恶行为,亦必将影响来生的罪福报应。

 

 

七、三界六道

 

 

三界六道是佛教业报轮回说的主要内容。佛教认为,众生由惑业之因(贪、瞋、痴等)而招感三界六道之生死轮回的果报,如车轮之回转,永无尽止,故称轮回,或生死轮回、轮回转生。

 

三界,指众生所居住的三种世界,或者说三类生存形态,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欲界、色界、无色界之果报虽有优劣、苦乐等差别,但都属于生死轮回之迷界,故为圣者所厌弃。

 

六道,又称六趣,指众生以自己所作的行为(业)而趣向来生的六种生存形态或生存世界,亦即众生生死轮回的六种去处,分别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畜生道、饿道、地狱道。其中,天道、人道、阿修罗道被称作三善道,畜生道、饿鬼道、地狱道被称作三恶道。除了天道分为欲界天、色界天、无色界天以外,其余五道皆属于欲界。六道与三界的概念是互相重合的,通常称三界六道。

 

 
 
 
 

 

引伸阅读(详细、唯识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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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佛教知识︱佛教基本教义教理发布于2021-05-07 23:4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