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篇短文中说:“我对红楼只是欣赏她的味。味,可以一而多样,如重庆名肴麻辣一汤,有麻和辣二味。”我这话受到红学家郝新超秘书长的点赞:“此乃真知灼见也!”其实,我的这一观点是受郝秘书长的《妙谈红楼十二钗》(以下有时简称《妙谈》)一书的启示而获得的。 


《妙谈》一书,不但内容是绝妙之谈,在写作方法上也很奇特。一般的文学论文,论述人物形象,多用论述法,论点只是一个,并且很讲究观点的集中。《妙谈》打破这个框框,采用讨论法,参加讨论的有读者,有书中人物,有书评者,还有书的作者。对一个对象的评价,不限于一种观点,不强调集中,而主张多种观点,或并举,或互补,或争论。如对妙玉这个人物——


妙玉也被作者请来讨论。她认为,自己是一个敢于和狗官势不两立的叛逆分子,性格的特点是“敢斗”。她对自己这种评价,是有根据的。第76回妙玉诗,描述当时的社会官场:“石奇搏,木怪虎狼蹲.赑屭①朝光透,罘罳②晓露屯”,神鬼虎狼妖魔废物在霸占的社会,却在黑暗中透露微光。诗人面对黑暗社会并不悲观屈服,而是向往着“钟鸣栊翠寺,鸡唱稻村”的光明和平生活。周汝昌认为,妙玉是雪芹书中抱着悲愤心情而重彩描绘的一个最重要最奇特的女性,乃是一个异样高洁而不肯丝毫妥协的少女,对她的评价,在全书中恐怕应居首位。而史湘云等人对妙玉这种自评并不很认可。警幻仙姑借陀“认命”之说,否定了妙玉的性格自评。妙玉接见刘姥姥、贾母、宝姐姐他们一行喝用茶杯子一事,众人的看法大不相同。警幻仙姑认为,从这事看出妙玉是个“虚伪的,矫情的,整体而言又是俗不可耐的”人,是在作假显阔。史湘云翠缕宝玉否定警幻的说法。湘云认为,妙玉不俗。宝玉对妙玉的做法尽情赞赏,对警幻的说法进行了无情的批驳。


同一个妙玉,同一件事,而有如此不同甚至完全相悖的看法,不但说明了文学欣赏的个体性原则,即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时还说明了另一个重要问题:文学欣赏中的“一而多味”原理。所谓“一而多味”,是说,欣赏者对文学中的某人某事,可以持有多种不尽相同甚至完全相悖的观点。《妙谈》对妙玉,就是这种情况。妙玉的自评和警幻的评论,构成了对妙玉这个人物的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这种多人讨论写法中的多人观点,实际上,都是或者可能是作者一个人矛盾观点的外化。




人,从性格和思想感情来说,是多方面多层次的,甚至是矛盾的。人对他人或它物的观念,也往往是多方面多层次甚至是自相矛盾的。以笔者自己为例:如,对红楼花袭人这个人物来说,我就有两种完全相悖的观点。一方面我不欣赏她,讨厌她,认为她是鲜花和破席的混合物,特别讨厌她在背后告密,充当王夫人的狗腿子。另一方面,我又同情她,在许多方面赞美她,第九回花袭人在宝玉上学时劝他的一段话,我有评语:“是女人,多少总也有些诗的味。花袭人在许多方面也不乏温柔诗意。这一天宝玉要上学,清早他还在睡觉,袭人早已把他的书笔文物包好,收拾的停停妥妥,坐在床沿等他醒来后,伏侍他梳洗,喃喃地对他说:‘念书的时节想着书,不念书的时节想着家些;那工课宁可少些,一则贪多嚼不烂,二则身子也要保重。这是我的意思,你可要体谅。’她的行动言语,是多么温柔体贴啊!”③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人或事物的形象存在是立体性的,因人的主观视角不同而所见就不一样,人的这种认识上的多种观点并存,矛盾并存现象,表现在文学欣赏上,也应有这种情况。我称之为“一而多味”,或叫多视角欣赏。就是说,人看对象,可以同时用两个以上的视角,从而所见有多种形象。但许多人却不曾意识到这种情况,不曾表现出来。多数的情况是,对于欣赏的对象,只用一个视角,持一种观点,或黑或白,或正面或反面,或肯定或否定。这种欣赏习惯似乎从小就养成了。中小学语文老师命题作文一再强调:主题论点只能有一个,越集中越好。但文学家却不受此限制。特别是经典名作,往往表现为复合主题或主题的多元性。《红楼梦》就是这样。





文学评论者写评论文章,很多人也讲究中小学命题作文模式,讲究论点集中。读者欣赏者也难逃出这种模式。红学家郝新超却别具一格,在他的红学著作《妙谈红楼二十金钗》中,逃出了这种模式,突破了这一框框,创造了“一而多味”,即“多视角欣赏”模式。这在文学论文的写作方法上,是一次重大的革新,值得赞美。






本文开头说到的笔者的短文,叫《顽石爱女娲而被弃》,内容说:


女娲创造了贾宝玉的原始生命顽石;顽石爱女娲,崇拜女娲,想为女娲的“补天”事业效力。但女娲却冷落他,把他遗弃在“青埂峰”下。这顽石,真是怀才怀爱双不遇啊!





笔者在另一篇短文《宝钗的前身是女娲》一文,说法跟上文相悖,不是顽石向女娲求爱,恰恰相反,说的是女娲向顽石求爱,顽石拒绝了她,女娲因此下凡变宝钗报复。——学生塞女士在评语中提出“彼文与此文观点不一”的疑问。我回答她说:“我对红楼只是欣赏她的味。味,可以一而多样,如重庆名肴麻辣汤,一汤具有麻和辣两味。”这两篇短文所说的内容,作者在文本中并没有明说。《红楼梦》的特点就是这样,许多内涵作者未作明写,而是隐藏在字里行间。书的开头女娲补天,就隐藏着女娲和顽石相爱的事。我的这两篇短文是从已有的文字中推理而得。一篇说,是宝玉向女娲求爱,另一篇则说是女娲向宝玉求爱。这不矛盾吗?是矛盾啊!但这矛盾恰恰又同时存在笔者的认识之中。这是事实。这种事实在数千年前的《韩非子》早就有了。这是人的认识本身就是这样的。用这个哲学原理来欣赏文学,是可以的啊。郝新超的《妙谈红楼十二金钗》,为我的这一欣赏法作了最有力的证明。我受他的“真知灼见”的启示,他反过来赞美了这是我的“真知灼见”。好朋友相互赞美,善哉!

                                            写于2020战疫情期间



注①赑屭(bì xì)褚人获,(1625~1682)《坚瓠集》云:"赑屃,形似龟,好负重,今石碑下龟趺是也。"上古时代的中国传说中,霸下常背起三山五岳来兴风作浪。后被夏禹收服。②罘罳fú sī设在屋檐或窗上以防鸟雀的金属网或丝网。③见《百味红楼》第41页。


——本文原载《红学研究》2020.3(总第20期)






红学研究经典名著红学家红学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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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文学欣赏的“一而多味”——评《妙谈红楼十二金钗》(妙玉篇)发布于2021-06-01 20: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