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玲珑

我在《脂砚批语有什么特点?透露给读者什么信息?》一文,介绍了脂砚斋批语的特点及缘由。作为《石头记》一书重要的知情人,凡是跟脂砚斋有关的批语,大家都非常留意。其中庚辰本第二十二回“听曲文宝玉机”中有一条批语,大家对此批语的理解存在较大的分歧。请看那段情节和批语:

【文本】吃了饭点戏时,贾母一定先叫宝钗点。宝钗推让一遍,无法,只得点了一折《西游记》。贾母自是欢喜,然后便命凤姐点。凤姐亦知贾母喜热闹,更喜谑笑科诨,便点了一出《刘二当衣》。〖庚辰本眉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庚辰本眉批:前批“知者寥寥”,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悲乎!〗〖靖本眉(墨)批:前批知者: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庚辰本书影

分歧就在于对“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这句话的理解。“执笔”二字,既可以理解为记录,又可以引申为写作,由此主要出现以下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是作者将生活中的真实经历,即凤姐原型点戏,由脂砚斋记录(因凤姐不会写字)一事,化用到了作品中。颇有点凤姐原型是个领导,脂砚斋充当其临时秘书的意味。胡适根据这一批语认为,由于凤姐不识字,点戏时自须别人执笔,而宝玉是最具这个资格的,故此胡适断定脂砚斋即是宝玉原型,是《红楼梦》的作者。
第二种观点认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指文本中关于凤姐点戏这部分文字,是由脂砚斋执笔协助雪芹润色完成的。
究竟哪种观点正确呢?我们先来分析第一种观点正确的可能性。
作者在润色过程中,的确存在将生活中亲身经历之事化用到作品中来的情况。如第八回“比通灵金莺微露意”:
【文本】众人因素爱秦氏,今见了秦钟是这般人品,也都欢喜,临去时都有表礼。贾母又与了一个荷包并一个金魁星。甲戌本眉批:作者今尚记金魁星之事乎?抚今思昔,肠断心摧。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文本】贾妃满眼垂泪,方彼此上前厮见,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三个人满心里皆有许多话,只是俱说不出,只管呜咽对泪。〖庚辰本眉批:非经历过如何写得出!壬午春。

庚辰本书影

第二十八回“蒋玉菡情赠茜罗”:

【文本】宝玉笑:“听我说来:如此滥饮,醉而无味。我先喝一大海,〖庚辰本眉批:大海饮,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壬午重阳日。〗发一新令,有不遵者,连罚十大海,逐出席外与人斟酒。”〖甲戌本侧批:谁曾经过?叹叹!西堂故事

那么“凤姐点戏脂砚斋执笔”的意思是不是作者将生活中的真实经历,即凤姐原型点戏,由脂砚斋记录一事写进了书里呢?我认为不是。首先,批语中涉及的两个人,凤姐和脂砚斋,一个是小说中人物,而另一个却是现实中人物。如果是将生活中的真实经历化写进小说,凤姐的原型自然也有名号,批书人何以直呼其为凤姐?其次,润色批书集团之人都不是平庸之辈,这个圈子里不可能存在凤姐这样没读过书,但似乎地位还较高之人的原型。所以,这里批语所提示的不是指小说故事情节的素材来源。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的存在凤姐原型点戏,由脂砚斋代笔记录戏名这件事,知道的人本来也不会太多,而且这样的小事,即使知道的人不多又有什么关系呢?值得畸笏叟感慨“今知者寥寥矣,不怨夫”吗?所以第一种观点不正确。
再来思考第二种观点成立的可能性。我们知道,畸笏叟把握着润色的大方向,多条批语均涉及润色批书过程的细节,如命芹溪删去天香楼一节。就如记录删去天香楼情节的批语一样,畸笏叟看到“凤姐点戏”这一段文字的时候,作为《石头记》润色的决策者,也记录下了这里的润色情况。因为知道润色过程细节的人原本就很少,如果他不记录,恐怕也就没有人知道这件事了。而丁亥年夏天,畸笏叟再次看这条批语的时候,原来的知情人都已经相继离世,只剩他孤身一人,追忆往昔,物是人非,发出“宁不痛杀”的悲凉感慨!所以按照第二种观点的意思来理解这条批语,当更为合理。
《红楼梦》一书是前后多人参与创作的,有人原创,有人增删润色,有人协助写作某些情节,有人总策划,还有人批书抄阅。从“凤姐点戏脂砚斋执笔”这条批语,以及靖本畸笏叟的批语,我们已经窥见一斑。这也印证了我之前对脂砚斋批书过程的解读,他不仅是《石头记》的批书人,而且还协助雪芹亲自操刀运笔书写了某些情节。而创立了新红学的胡适先生连这条简单的批语都不能正确解读,连带胡适的其他种种不靠谱的考证,其新红学理论体系的可信性就可想而知了。

——————————————————

校对:王华东 至真斋主 编辑:潇湘夜雨

深度解读,高屋建瓴。知识的盛宴,智慧的光芒。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高端学术

新观点、新视角,同一部红楼梦,不一样的文章。欢迎关注“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微信 ,欣赏更多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精品文章!

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拨打网站电话或发送邮件至1330763388@qq.com 反馈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文章标题:有批语为证,脂砚斋既批书又参与《石头记》的创作发布于2021-06-02 10:31:0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