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本文旨在由历史观的角度检视荀子韩非二人思想学说的差异,并试图厘清若干误解。荀子由“体常尽变”所建立起来的历史观,「常」与「变」构成的是体用关系;而韩非由「变古常」所建立起来的历史观,「常」与「变」构成的是对立关系。荀子对历史开展过程中所构成的「古」与「今」,透过「古今一也」的论述,彰显了「古」与「今」在主体精方面的互为主体性,「古」具有典范的参考价值;而韩非透过古今对比,所呈现的是「古」与「今」在客体精神方面的认知意义。荀子「体常尽变」继成了儒家「守经通权」的思维模式,而韩非的「变古易常」援引老子作为其理论根据。


【关 键 词】

荀子、韩非、常、变、历史观


壹、前言

历史观是思想家对人类已往的活动,就其现象与过程,加以分析归纳所获致的观点。然而除非是历史学家,否则此一观点通常只是该思想家用来证立其学说的依据,而非作为研究结果之用。换句话说,历史观往往只是思想家们建构其政治哲学、社会哲学、经济哲学、教育哲学及其他相关学说的理论基础。因此,我们既可由研究对象的历史观,分析其如何建构其思想学体系;反之,亦可由其思想学说的终极目标,省察其何以有如此之历史观。

由于韩非曾经「与李斯俱事荀卿」(《史记?老子韩非列传》),因此多数学者研究韩非思想时,难免会将其部分观点上溯荀子,并将儒家列为其思想的次要渊源之一。但是,如果对荀子思想缺乏全面而正确的了解,在由韩非向上追溯思想渊源时,往往容易产生错误的连结,「变古」与「法后王」便是其中一项。要解开荀子「法后王」与韩非「变古」思想的错误连结,首先要清楚掌握荀子思想中「法后王」与「法先王」的关系,其次要能清楚分辨「法后王」与「尊今主」的差异。

本文第二节,尝试由荀韩二人历史规律中常与变的关系,探究其历史观的差异,并说明在体常尽变的历史观中先王与后王的关系,以及在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何以也有托先王以自重的情况。第三节,尝试由荀韩二人对历史进程中古与今的态度,与对古今所作的或一或异的诠释,探究古与今在两种历史观中的意义,并厘清「法后王」与「尊今主」的区别。第四节,尝试由思想渊源分析两种历史观的内容上的差异,以及其据以建构的理论依据。


贰、常与变:历史的原理


(壹)体常尽变

「常」与「变」是中国哲学范畴中与「时间」关系密切的一对概念,尤其是后者。因为存在于空间的具体事物才能被人类的感觉器官所觉知,而时间是空间以外构成世界的另一个向度,所以当我们想要认识无形无相的时间时,只能藉由天地间各种事物之生成与发展的变化现象去觉察它的存在。由于日常生活中我们是自事物的各种变化觉察时间的存在,「变」理所当然地,就成为外在客观时间的特质;然而,若跳脱经验感知,对变化现象进行抽象的反省,归纳出变化后面不变的规律,则不变的「常」,反而是绵延不绝且无始无终的内在主观时间的特质。

日月运行,可以自阴阳寒暑、盈亏朔望的变化,归纳出周而复始的规律,即荀子所谓「天行有常」者。而作为人类活动纪录的历史,荀子所谓「非天之,非地之道,人之所以道」,而为君子所特别强调的人文历史之道又是如何

〈天论〉云:

百王之无变,足以为道贯。一废一起,应之以贯,理贯不乱,不知贯不知应变。贯之大体未尝亡也,乱生其差,治尽其详。故道之所善,中则可从,畸则不可为,匿则大惑。行者表深,表不明则陷。治国者表道,表不明则乱。礼者表也;非礼,昏世也;昏世,大乱也。故道无不明,外内异表,隐显有常,民陷乃去。 

荀子指出,治乱兴衰的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随着时代改变而知道「应变」,历代先王的兴盛固然来自能够因时应变,但贯穿在变革的文物制度背后,却有个不变的道理作为因应时变的原则。而这个不变的道理原则就是「常」。〈解蔽〉云:

夫道者,体常而尽变,一隅不足以举之。曲知之人,观于道之一隅而未之能识也,故以为足而饰之,内以自乱,外以惑人,上以蔽下,下以蔽上;此蔽塞之祸也。

「体常而尽变」说明了「道」做为形上本体的存在,具有一贯不变的本质,但落于现实世界的实践,却须因应不同的时空需求而加以变化调整。

就作为形上层面的道理原则而言,「常」的本体地位当然优于「变」;而就生活世界的待人接物而言,「变」的致用效果每每大于「常」。虽然从时宜性的角度,「变」在日常生活的应对进退中不可或忘;但是本体超越义的「常」毕竟是为人处世的价值根源,是非善恶的判断依据,尤须加以肯定。〈天论〉云:

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计其功。

于此荀子不仅以「常」作为天、地、君子的价值根源,而且由道其常与计其功的对比中,显示小人忽略常道只讲求功利,是舍本逐末不可取,君子却能于固守常道,贞定价值根源以求返本开新。以固守常道与否作为判别君子小人之依据,〈不苟〉云:

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物至而应,事起而辨,若是,则可谓通士矣……言无常信,行无常贞,唯利所在,无所不倾,若是,则可谓小人矣。

通士之所以能于事起物至时明辨对应而无滞碍,在于能守道义之常以应变;小人却为私利所蒙蔽,以致言行反复无常。由此可见,君子之应变守常与小人之道怪反常,差别在于前者以道义为原则,后者以功利为判准。

常固然是检验变的标准,是变的形上依据,所谓「宗原应变,曲得其宜,如是,然后圣人也」(〈非十二子〉)是也。然而企图重建礼乐制度的荀子,显然不将学说重心放在如何体悟常道,而致力于如何实现常道,即如何由尽变以体常,而非以体常代替尽变。由于荀子关怀的焦点不在反省体悟常道的内涵为何,而在如何于现实生活中实现常道,所以《荀子》书中提及常时往往较为轻描淡写,而关于变的论述往往较为精采重要。此乃因为现实生活中物我、人己的互动并非一成不变,待人接物必须辨别时空差异而因变制宜,于是「应变得宜」成为君子、大儒、圣人的必备才德,如〈君道〉即指出必须仁知双彰,达于「仁厚兼覆天下而不闵,明达周 天地、理万变而不疑」,方可称为圣人;〈儒效〉则称「其言有类,其行有礼,其事无悔,其持险应变曲当」,「是大儒之稽也」;〈不苟〉则谓君子「知当曲直」,所以能「以义变应」。正因为应变的关键在于时空差异,所以荀子于〈非相〉、〈儒效〉两篇都提及「与时迁徙,与世偃仰」。

了解了常与变的体用关系,再来看百王中的先王与后王,才不至于对荀子既然强调「法后王」,又畅言「法先王」感到困惑。一般人由于见到荀子于〈非十二子〉篇用「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批评子思、孟子,遂误以为荀子提倡「法后王」为的是反对「法先王」,其实不然。由《荀子》一书「后王」与「先王」出现的比例约为一比三看来, 显然「先王」比「后王」更常为荀子所提及。而且《荀子》书中「先王」所涵摄的意义,都是正面且值得肯定的,例如:

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劝学〉)

故先王案为之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贵贱之等,长幼以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载其事,而各得其宜。(〈荣辱〉)

凡言不合先王,不顺礼义,谓之奸言;虽辩,君子不听。(〈非相〉)

故劳力而不当民务,谓之奸事;劳知而不律先王,谓之奸心。(〈非十二子〉)

彼先王之道也,一人之本也;善善恶恶之应也,治必由之,古今一也。(〈强国〉)



总上各例言之,先王之道不仅是学问思辨的基础,言谈举止的标准;更是治理国家的方针,安定社会的原则。反之,若言谈思虑与先王乖迕而不符合礼义,则是不利于施政为治的「奸言」、「奸心」。由此可见,「先王」在荀子心目中的评价是正面的、积极而有意义的,甚至可说,居于「历史文化之主导的地位」。由〈大略〉的「人主仁心设焉,知其役也,礼其尽也。故王者先仁而后礼,天施然也」、「君子处仁以义,然后仁也;行义以礼,然后义也;制礼反本成末,然后礼也」可知,荀子强调师法礼义以化性起伪的目标是要成就仁义,所谓「反本成末」即为返仁义之本而成制度之末;而明王施政必须先仁而后礼,如此方合于天道。亦即是说,粲然明备的礼乐制度虽重要,但始终只是「原先王,本仁义」时用来「正其经纬蹊径」的防表、檃括、南针而已,此所以荀子既提倡法后王,更畅言法先王。也唯有先后王兼容并法,才不致舍「古今一度」的道理之本,而逐「世易备变」的文物之末,或因只执守后王粲然明备的制度,而导致不知变通,或因只追求「古今异道」,而沦为法家之徒。

掌握了先王与后王在时间次第外所象征的常变体用关系,才能明白,内在的道理原则亘古不变,须以先王为法,外在的文物制度与时俱进,则以后王为法。换句话说,法先王是法礼义所依据的情理,即「玉帛云乎哉」、「钟鼓云乎哉」的根源;法后王则是法依据情理而制订的礼义,即「玉帛」、「钟鼓」等文物制度。所以荀子对于法先王与法后王并非「含混不清」,或「未自觉地加以鉴别」;反而是刻意藉此相辅相成的不同向度,以成就「礼义之统」的完整架构。也不致在注解或诠释〈儒效〉篇时,承杨倞之误,将属于大儒作为的「法先王」改为「法后王」。 


(贰)变古易常

若停留在感官经验的知觉作用,单纯从事物的具体形貌或状态来谈「常」与「变」,可将「常」当作现象界事物具体存在的个别性或特殊性的本质,如此「变」则可以被视为事物具体存在与发展的过程或普遍性的规律。若超越经验层次的感知作用,进而就事物现象背后的存有来谈「常」与「变」,则可将「常」当作超越现象的本体,是一切事物动态发展的必然性原则,而「变」将被视为事物存在发展的偶然性现象。

荀子「体常尽变」的历史观属于后者,常与变呈现的是体用关系,至于韩非「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常与变呈现的关系为何?〈五蠹〉云:

古者文王处丰、镐之间,地方百里,行仁义而怀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处汉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荆文王恐其害己也,举兵伐徐,遂灭之。故文王行仁义而王天下,偃王行仁义而丧其国,是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故曰:「世异则事异。」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戚舞,有苗乃服。共工之战,铁铦距者及乎敌,铠甲不坚者伤乎体。是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故曰:「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其实,韩非于〈五蠹〉篇一开始,即举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三者时代问题的差异性,以证成其「圣人不期循古,不法常行,论世之事,因为之备」的论断。接着又以古今物资财货分配多寡之差异,再次证成君主施政必须「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然后就于上述引文,以文王与徐偃王俱行仁义,结果却南辕北辙,前者因此「王天下」,后者「丧其国」,以及舜降服苗族与共工,分别采用「干戚」或「铁铦」不同的装备,除了第三度证成「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历史原则,并藉由「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明白指出,当今君主施政的重点,不在于强调仁义的「道德」与由辩说彰显「智谋」,而在于有利于攻战的「气力」。

韩非除了在〈五蠹〉篇藉「圣人不期循古,不法常行」的正面论述,又在〈南面〉篇以「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无易常。』」的反面叙述,提出了其「变古易常」的历史观。在荀子「体常尽变」的历史观中,常与变因为是体用关系,所以常有别于存在于时空现象的变,是超越时空现象的不变本体。然而在韩非的「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常就是不变,变就是不常,常与变都落实在时空现象中而呈现对立关系。因此,《韩非子》一书中所出现的「常」,我们往往可用与时间相关的持续不断、经常、长久、永远等,或与空间有关的固定不变、普通、一般、一定等来加以解释,例如:

有常,则羿、逢蒙以五寸的为巧;无常,则以妄发之中秋毫为拙。(〈问辩〉)P85

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为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饰邪〉)P208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有度〉)P249

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是谓习常。(〈主道〉)P686

圣人之道,去智与巧;智巧不去,难以为常。(〈扬搉〉)P699

主上不神,下将有因;其事不当,下改其常。(〈扬搉〉)P707

夫物有常容,因乘以导之。因随物之容,故静则建乎德,动则顺乎道…(〈喻老〉)P778

是以圣人无常行…随时以举事…(〈喻老〉)P781

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忠孝〉)P823

上述引文中,〈问辩〉的「有常」是指「有固定的箭靶」,可引申为「有一定的标准」;〈饰邪〉的「常法」是指「固定的法则」;〈有度〉的「常强」是指「长久的强盛」;〈主道〉「百官有常」、「习常」与〈扬榷〉「难以为常」、「下改其常」中的「常」都可解释为「一定的规范」;〈喻老〉「物有常容」指「万物都有一定的性态」,「圣人无常行」是说「圣人没有永远不变的行为」;〈忠孝〉中被治理、被引导的「常者」,指的是「一般的大众」。尽管我们在解读韩非思想时,有时会将上述引文如〈饰邪〉、〈主道〉、〈扬榷〉等例中,或《韩非子》一书中其他的「常」,翻译或诠释为「常道」,似乎属于形上本体的范畴。但是当我们明了《韩非子》书中的「道」是与天地万物「俱生」,而非「先天地生」,所以「道」只是现象世界的原理、规律。陈启天于注解上引〈主道〉「习常」中所谓的「习常二字,初见于老子。老子云:『见小曰名,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按习与袭通,有反复遵循之意。老子以道为常道,德为常德,则其所谓常者,有不变之意。习常者、即反复遵循此不变之道也。至于本篇则以『群臣守职,百官有常,因能而使之』,为主道之常则;习常、即反复遵循此常则也。」即是此意。于是,「常」也只能是现象世界的连续性或常态性,而非超越时空的永恒性或普遍性。至于「变」,也只是「常」的反义词,所以无论是〈难势〉「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扬搉〉「勿变勿易,与二 俱行」,或〈解老〉「四时得之以御其变气」中的「变」,都是对连续性或常态性的改变。由此可知,韩非「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常与变并非不同层次的体用关系,而是同属实践层次中的对立关系。



在韩非「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要变的古与要易的常,只是强调仁义道德与重视智能辩说的古与常,若是有助于法治攻战而富国强兵的古与常,是不需要改变的。因此,韩非在〈南面〉篇明白表示:「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无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此即是说,常与古的变或不变,关键在于是否合乎治道,合则不变,不合则变。所以,《韩非子》一书中虽然经常出现反对儒者假借法先王以宣扬仁义道德,但有时自己却也利用先王宣扬法术刑赏,例如:

言先王之仁义,无益于治;明吾法度,必吾赏罚者,亦国之脂泽粉黛也。(〈显学〉)

故举先王、言仁义者盈廷,而政不免于乱。(〈五蠹〉)

夫称上古之传颂,辩而不悫,道先王仁义,而不能正国者,此亦可以戏,而不可以为治也。(〈外储说左上〉)

为人臣,常誉先王之德厚而愿之,是诽谤其君者也。(〈忠孝〉)

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胜其法,不听其泣,则仁之不可以为治,亦明矣。(〈五蠹〉)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彼法明…弱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饰邪〉)

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饰邪〉)

先王以三者为不足,故舍己能,而因法数,审赏罚。先王之所守要,故法省而不侵。(〈有度〉)

且先王之所以使其臣民者,非爵则刑罚也。(〈外储说右上〉)

由前四例可以清楚看出,韩非对于儒者假借法先王以宣扬仁义道德,对挽救正处于危急存亡之秋的韩国缓不济急,所以于〈五蠹〉篇中不仅以「犹无辔策而御駻马」为喻,更以「守株待兔」的寓言故事,来嘲讽讥评「欲以先王之政,治当世之民」的儒家,并将之列为五种蠹虫之首。而由后五例其实不难看出,韩非所称美之先王,皆是重视刑赏法术者,侯外庐所谓,「韩非也学荀子理想先王的方法,倒过来反讲先王不羞贫贱,不左亲族,贵在明法,借以为『重言』」 是也。所以没有必要像刘汝霖,因为看到〈饰邪〉〈有度〉等篇出「先王」,便断定该篇不出自韩非,或即疑为伪作。 

既然古法常规的变还是不变,在于它们的可行还是不可行,而可行不可行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能够正确地治国理民。(李苏平《韩非》P147-9)也就是说,其实只要是能够正确地治国理民的法规,无论是古是今,都是可行而不需变易。有了如此的理解,才不会对韩非于〈解老〉篇解释《老子》的「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六十章)时,提出了「是以有道之君,贵虚静而重变法」的说法感到疑惑。因为「重变法」就是说,以变法为扰民而不轻易变法;所以冯友兰即指出,从「表面上看,这句话的意思是反对变法的,似乎与法家的精神不合。」 但只要深入了解,就知道韩非「重变法」的本意是,在避免「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之」,在福国利民的前提下,对于已经符合法治精神而能正确治国理民的政策制度,无需再讲求变法革新。换句话说,在韩非的想法里,儒家德治的效用是有限的,是不符合现今时代而需要变革的;而法家法治的效用则是无穷的,是符合任何时代而不需变革的。


叁、古与今:历史的开展


(壹)古今一也

强调主客对立以成就科学知识的思想文化,其时间观往往偏重一往不复但可以分割的外在时间;主张主客不分以实践伦理道德的思想文化,其时间观每每偏重具可逆性而不可分割的内在时间。从客观经验来看外在时间,往往呈现直线单向的特质,亦即人是由时间的过去来到现在且迎向未来;从主观思维来看内在时间,每每呈现双向往来的特质,亦即古是今的基础而今是古的完成。

相较于从客观经验的外在时间来看古与今,而将古与今视为断裂的对立关系,荀子更重视由主观精神的内在时间来看古与今,而将古与今视为交融的互补关系。所以他屡屡提及「古今一也」:

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也。(〈非相〉)

凡兼人者有三术:有以德兼人者,有以力兼人者,有以富兼人者……故曰:以德兼人者王,以力兼人者弱,以富兼人者贫。古今一也。(〈议兵〉)

故尊圣者王,贵贤者霸,敬贤者存,慢贤者亡,古今一也。故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君子〉)

在上述引文中,荀子藉由道、德、礼等人文价值的渗透转换,将「古」与「今」由现实层面而言的对立关系转化为精神层面的合一关系。为何如此?应是周初人文意识崛起后,由诠释历史事件而赋予的道德价值,日渐取代原本由天帝垂象的自然事物成为指导人类行为的准则。荀子沿续之,即以「古今一也」的命题将他「所主张的『现在』以及『未来』的『应然』与『过去』历史上的『实然』结合为一,并且常常在『应然』的基础上论述『实然』」。 

「古今一也」的另一个表述方式是「自古及今」:

其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听之尽也;偏党而无经,听之辟也。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王制〉)

君者,国之隆也;父者,家之隆也。隆一而治,二而乱,自古及今,未有二隆争重而能长久者。(〈致士〉)

逐贤相而罪孝兄,身为刑戮,然而不知,此蔽塞之祸也。故以贪鄙背叛争权而不危辱灭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之也。(〈解蔽))

细玩「古今一也」与「自古及今」的差异有二:就语气方面而言,「古今一也」表达肯定的语气,「自古及今」则与「未尝」、「未有」等否定语气相衔接。就含义而言,「古今一也」表达了「古」与「今」时间的一致性,「自古及今」则表达了「古」与「今」时间的连续性。正因为「古」与「今」既在道的方面取得了一致性,又在时间方面具有连续性,所以不仅可由先王的历史教训指导现在的行为,如〈儒效〉所谓「法先王,统礼义,一制度,以浅持博,以古持今,以一持万」,即是以简朴专一的「古」来掌握复杂多变的「今」;而且也可由现今后王粲然明备的制度中上溯千岁以往的先王之道,如〈非相〉所说「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则是由「今」的时间之近、空间之一、圣人君子之微推知千岁之远、亿万之博、绵延而已然的「古」。

由于先王之道为经常之体,后王之制为尽变之用;所以荀子虽提倡法后王,更需大谈法先王。否则,只谈法后王虽亦足以成就礼义之统,却不能「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以「齐法教之不及」,不能「举统类而应之」以「权物称用之为不泥」(〈解蔽〉)。亦即只眩于粲然明备的文物制度而不知变通,舍人情事理之本而就钟鼓玉帛之末。唯有兼谈法后王与法先王,才能「体常而尽变」,「比中而行之」,方不致甫跳脱「古为蔽」,又陷溺「今为蔽」。〈非相〉云:

夫妄人曰:「古今异情,其以治乱者异道。」而众人惑焉。彼众人者,愚而无说,陋而无度者也。……圣人何以不欺?曰: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类不悖,虽久同理,故乡乎邪曲而不迷,观乎杂物而不惑,以此度之。

如果法后王与法先王不能兼顾合一,只强调粲然明备的文物制度,往往易落入经验主义的历史进化论,或许韩非「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的主张,即是由经验的层面误解荀子的法「后」王为法「今」王;但更有可能的是基于功利主义及巩固君势的考虑,而刻意扭转法后王为法今王。所以在〈五蠧〉中,不仅将后王「文武」亦划归先王行列,而谓「今有美尧、舜、禹、汤、文、武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且认为法先王无异「欲以寛缓之政治急世之民,犹无辔策而御駻马」,类似守株待兔的愚行。荀子于上述引文中所称的「妄人」,即指此等藉时移世易、古今异道欺惑众人的法家之徒。至于圣人之所以不受迷惑,则因为能掌握「古今一度」而体常尽变。由此可见,荀子实欲由法后王的尽变之用,成全法先王的经常之体;而且,既法后王亦法先王的主张,正足以驳斥法家由世易备变、时移道异而导出的「法今王」说,正足以彰显变法不变道的儒家与法道俱变的法家不同之处。


(贰)古今异也

除了由主观思维的整体性所凸显古今的一致而不可分割、相反相成的部分外,荀子论述中的古今二字当然亦有属于客观经验而先后对立、可以切割的部分。例如「古者桀、纣长巨姣美」(〈非相))、「古者匹夫五十而士」(〈大略〉)、「今有人于此」(〈儒效〉)、「今巨楚县吾前」(〈强国〉)中的「古」与「今」。

然而《荀子》一书中,「古」与「今」除了如上所述因道的超越性而呈现互动往来的和谐合一关系,与纯属发生次序的先后早晚而不含价值判断的相对关系外,亦不乏因实际现象的差异性而产生古治与今乱的对立关系。例如:

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小人之学也,以为禽犊。(〈劝学〉)

古之所谓仕士者,厚敦者也,合群者也,乐可贵者也,乐分施者也,远罪过者也,务事理者也,羞独富者也。今之所谓仕士者,污漫者也,贼乱者也,恣睢者也,贪利者也,触抵者也,无礼义而唯权埶之嗜者也。(〈非十二子〉)

凡刑人之本,禁暴恶恶,且征其未也。杀人者不死,而伤人者不刑,是谓惠暴而宽贼也,非恶恶也。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正论〉)

上述引文中,「古」的方面都是正向的、值得肯定的行为,而「今」的部分则都是负面、应予批判的行为。为何如此?原因在于荀子对所处时代风气的强烈不满,于是将理想寄托古代

就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而言,古与今各有其意义与价值而不可偏废,所以荀子不仅在〈解蔽〉篇明白指出「古为蔽,今为蔽」,而圣人必须「无古无今,兼陈万物而中县衡焉」以解除心知的蔽塞。因此荀子一方面重视先王于道德规范上的常理意义,另一方面大力揭举后王于典章制度上的应变价值。既然如此,何以《荀子》一书中与古连结的人与事都倍受肯定,与今连结者则不然?原因即在,对于现实人生的不满,或可将理想投射于「天」,或可将理想投射于「古」,荀子学说中的天凸显的是客观意义的自然规律,主观价值的道德理想理所当然只能由人文历史意义的古来承担,〈大略〉所谓「疾今之政,以思往者」虽是评论《诗经.小雅》之语,却也是荀子心情的写照。

荀子对于自身所处现实政治的失望不满,除了由古治与今乱的对比,充分显现外,尚可见诸〈正名〉篇的两段论述,其文云: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埶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辨说也。

由「今圣王没」的浩叹中,不难体会荀子对乱今现实的无奈,因此对于「生乎今而志乎古」者大加推崇,〈君道〉云:

故人主欲强固安乐,则莫若反之民;欲附下一民,则莫若反之政;欲修政美俗,则莫若求其人。彼或蓄积而得之者不世绝,彼其人者,生乎今之世而志乎古之道。

在「反之民」、「反之政」、「求其人」的层递句中,荀子明白地告诉为君之人,欲求国家强固安乐,除了爱民修政外,能任用「生乎今之世而志乎古之道」的君子圣人才是关键。

然而《荀子》书中亦有几处论述,对今的肯定似乎更胜于古:

故千人万人之情,一人之情是也;天地始者,今日是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若端拜而议。推礼义之统……(〈不苟〉)

彼后王者,天下之君也,舍后王而道上古,譬之是犹舍己之君而事人之君也。故曰:欲观千岁则数今日,欲知亿万则审一二,欲知上世则审周道,欲知周道则审其人所贵君子。故曰: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此之谓也。(〈非相〉)

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疏观万物而知其情,参稽治乱而通其度,经纬天地而材官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里矣。(〈解蔽〉)

故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善言天者必有征于人。凡论者,贵其有辨合,有符验,故坐而言之,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性恶〉)

「善言古者」之所以必须「有节于今」,并非因为今在主客内外各方面皆优于古,而是就现实的制度面而言,古由于历时久远以致具体事证湮没无存而难知其详,即如〈非相〉所谓「五帝之外无传人,非无贤人也」、「五帝之中无传政,非无善政也」、「禹汤有传政而不若周之察也,非无善政也」,因此只能以具体存在且粲然明备的今来印证「文久而灭,节族久而绝」的古。因为今是具体可见的现实存在,所以藉以比况有「辨合、符验」可以依循而付诸实践的圣王礼义;反之以古之年久代湮实证失传,比况空有理想而无具体制度方法以助实现的孟子性善说,于是就「无辨合符验」而称其「坐而言之,起而不可设,张而不可施行」。

相较于荀子「体常尽变」的历史观,既从主观精神的互为主体性而谓「古今一也」,又从客观经验的连续性而谓「自古及今」,以及从对现实得失望与寄理想于往古而谓「治古」与「乱今」。韩非「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古」与「今」情况又是如何?从〈五蠹〉篇的「仁义用于古,而不用于今也」、「干戚用于古,不用于今也」、「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古今异俗,新故异备」,与〈八说〉篇的「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可以清楚看见「古」与「今」的关系,是间断性的而非延续性的, 是对立的而非一致的。而此一历史分期的断裂与对立关系,是建立在何种基础上?〈五蠹〉云: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是以厚赏不行,重罚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孙。是以人民众而财货寡,事力劳而供养薄,故民争…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轻辞天子,非高也,势薄也。重争士槖,非下也,权重也。故圣人议多少,论薄厚而为之政。故薄罚不为慈,诛严不为戾,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

于此,韩非以物资分配的多寡来论述历史发展过程,以及因此产生的争与让的差异,而导出其「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的历史原则。而其「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中「古」与「今」的对立关系,也就建立在人口与物资分配的关系上。

由于古代百姓的「不争」,是因为物资有余而人口稀少,所以付出的劳力虽少,所得的财货酬劳却多;现今百姓之所以「争」,是因为物资有限而人口众多,所以付出的劳力虽多,所得的财货报酬反而少。因此,「争」与「不争」在韩非看来,无关道德的「仁」或「鄙」、「高」或「下」。尽管「争」与「不争」与个人道德无关,然而「民自治」与「不免于乱」却是事实,也正是由于「今之争夺」,所以才要变法以求治。那么,从古的不争而治与今的争而乱看来,韩非反而可说是荀子「治古」「乱今」的继承者。差别在于,荀子以为造成今乱的主要原因,是君王的不行仁义,所以企图由法后王的礼乐教化,成就法先王的仁义德治;而韩非却认为造成今乱的主要原因,是君主听信儒家学者的意见而施行仁义,所以企图由变古易常的历史观,成就法家争于力的法治思想。

虽然韩非认为道德的「仁」或「鄙」、「高」或「下」,与「争」或「不争」没有必然关联,但是「争」与「不争」,终将导致「仁」或「鄙」、「高」或「下」的差别。在「争于气力」的时代,人性呈现出来的自然不会是「仁」与「高」,而是「鄙」与「下」,加上民智渐开,不复「古者黔首悗密蠢愚」,而是「今民儇诇智慧,欲自用,不听上」(〈忠孝〉)。或许是在现实政治中,对于提倡法古与强调仁义的失望,韩非只能在自利的人性观支持下另觅出路,在「民者,固服于势,寡能怀于义」(〈五蠹〉)、「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五蠹〉)、「今人臣多立其私智」(〈饰邪〉)的情况下,选择改革创新,以务法不务德的法家思想寻求立竿见影的急效,试图挽救韩国于危急存亡之际。

由于荀子强调「法后王」,且《荀子》书中有若干处表达对「今」的肯定更胜于「古」,所以有不少学者认为,韩非「变古易常」的历史观是由荀子思想扩充而来。

首先应该注意的是,今虽因制度面的粲然实存而受到肯定,但与古只有详略之别而无本质之异,即今之所以可以印证古,并非由于与古存在客观经验上的对比性,而是由于二者在主体道德方面具有一致性。或更准确的说,荀子之肯定今日,是因为后王能本一致性的常道而与时迁徙、以义变应,既守常通经又因革损益以成就粲然明备的制度。制度虽然随物质文明的发展愈晚近愈详细,但治国的道理原则却是一成不变的,此所以荀子于〈非相〉篇反对妄人所提「古今异情,其以治乱者异道」的主张。正因为古与今在常理面具有不变的一致性,所以才能「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欲知上世则审周道」、「处于今而论久远」,亦即才可以由「推礼义之统」而「以近知远」,而「知其情」、「通其度」。

其次,明白「古为蔽,今为蔽」而不执着古亦不偏废今的荀子,尽管将理想面寄托于古而称述古,然而亦因文物制度必须与时俱进日趋完备而肯定今。只不过其用以印证古的今,并非荀子亲见的圣王已没而名实淆乱的战国末年,而是由其立身处世的年代延伸为整个周代。因此,在上引〈非相〉例中「今日」即与「周道」排比并列,又〈不苟〉、〈非相〉例中另一与「今日」比列的「后王」,自然并非指东周末叶的周显王、慎靓王、赧王,而是西周初年的文王、武王。 


肆、儒与法:历史观的思想渊源

承自儒家

荀子的历史观,不仅以「法后王」继承了孔子「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的精神,又以「体常尽变」继承了孔子「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所蕴含的因革损益的精神。此外,古治与今乱对立的情况实亦承自孔子,如「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即是直接套用《论语?宪问》中孔子的话语。此外,《论语?阳货》中孔子所说的,「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古之狂也肆,今之狂也荡;古之矜也廉,今之矜也忿戾;古之愚也直,今之愚也诈而已矣。」亦是出自对古治而今乱的感慨。

而荀子体常尽变的思维模式,亦承袭自儒家守经通权的思维模式。将由时间觉察体悟到的「常」与「变」应用在人际关系的处理时,可以「经」与「权」取而代之,《韩诗外传.卷二》的「夫道二,常谓之经,变谓之权」即为明证。不过,「经」兼具抽象之人伦常道与具体之行为规范的义涵,且与「权」成为相对观念,恐怕是战国末年至西汉初年的事情。而在《论语》、《孟子》中与「权」相对的是「道」与「礼」,如《论语?子罕》的「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孟子?离娄上》的「淳于髠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尽心上》的「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皆是其例。

《荀子》中做衡量轻重义使用的「权」字,一如《论语》、《孟子》并列对举的对象是「礼」与「道」,而非「经」,〈大略〉云:

礼之于正国家也,如权衡之于轻重也,如绳墨之于曲直也。故人无礼不生,事无礼不成,国家无礼不宁。

至于与「道」对举的「权」则如〈正名〉所云:

故人无动而不可以不与权俱。衡不正,则重县于仰而人以为轻,轻县于俛而人以为重,此人所以惑于轻重也。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于祸福也。道者,古今之正权也,离道而内自择,则不知祸福之所托。

行权应变所需考虑的时空环境因素包括人、事、时、地、物,但若专就典章制度而言,时间因素反而显得特别重要。《礼记?礼器》之所以强调「礼,时为大」,原因即在于礼乐制度若是一成不变,则将无法适应新的时代,而徒具形式。因此必须把握其内在精神,因时制宜,修改更新,这正是孔子所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论语.卫灵公》)的涵义。特重礼乐制度的荀子于〈儒效〉篇表示,圣人须具备「修百王之法若辨白黑,应当时之变若数一二」的知能,可见其对时间因素的重视,所以不仅在上引〈不苟〉篇文中提及「与时屈伸」外,在〈非相〉篇则提出「与时迁徙」。

援老入法

许多学者认为韩非反古的变革思想得自荀子的启发,本文则取保留态度。尽管荀子是先秦诸子中最常提及「变」者,然而诸子学说中具有「变」的思想者,并非除了荀子绝无仅有,张立文于《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天道篇)》中,在儒家典籍的《周易》、《尚书》、《诗经》外,还举出了老子、孙子、商鞅等人。向世陵在《变》中,除了上列之外,还增加了《左传》、《国语》、孔子、孟子、庄子、公孙管子等。之所以有这么多,或许与「变」是很容易从生活世界获得的感官经验有关,或许也与社会型态的演变与旧制度的崩溃日趋激烈有关吧。



韩非思想的主要渊源来自法家,应无争议。此不仅可由其变法务力的政治哲学的内涵,如重势、尚法、任术的思想体系,与富国强兵所主张的重农主义与军国主义,可见一斑;而且其建立变古易常的历史观的论述方式,也与商鞅为代表的先期法家如出一辙。例如〈五蠹〉篇开端,将古代分为「上古之世」、「中古之世」、「近古之世」三个阶段,与《商君书?画策》将古代分为「昊英之世」、「神农之世」、「黄帝之世」三个阶段,虽然分段点有异,但就三分法而言,却有异曲同工之妙。又〈五蠹〉篇中的「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与《商君书?开塞》的「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悦仁,下世贵贵而尊官」,同样是以三分法,描绘出他们的社会发展演变的历史观。

比起论述方式,更重要的应该是内容主张。例如,《商君书》的「圣人不法古,不修今」(〈开塞〉)、「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更法〉),与《韩非子》的「圣人不期循古,不法常行」(〈五蠹〉);《商君书》的「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开塞〉)、「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更法〉),与《韩非子》的「论世之事,因为之备」(〈五蠹〉)、「称俗而行也。故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五蠹〉)、「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五蠹〉)、「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心度〉);《商君书》的「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必多是也」(〈更法〉),与《韩非子》的「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无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南面〉)等等,不可谓无师承关系。

或许是为了巩固变古易常的历史观以及由此而建立的法家学说,韩非援引《老子》并加以改造,俾便作为其法治思想的哲学根据,于是而有〈解老〉、〈喻老〉之作,因此司马迁在《史记》中便将其与老子合传,又因为被改造后的思想,「跟黄老之学是一致的」 ,所以司马迁称韩非「其学归本于黄老」。然而,韩非是如何改造《老子》以巩固自己的学说?第一步,韩非先对道作出不同于老子的诠释。〈解老〉云:

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物有理,不可以相薄。物有理,不可以相薄,故理之为物之制,万物各异理。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无常操,是以死气禀焉,万智斟酌焉,万事废兴废焉。天得之以高,地得之以藏…凡道之情,不制不形,柔弱随时,与理相应。万物得之以死,得之以生;万事得之以败,得之以成。道,譬诸若水,溺者多饮之即死,渴者适饮之即生。譬之若剑戟,愚人以行忿则祸生,圣人以诛暴则福成。故曰:「得之以死,得之以生;得之以败,得之以成。

凡理者,方圆、短长、麤靡、坚脆之分也。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故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夫物之一存一亡,乍生乍死,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惟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而常者无攸易,无定理。无定理,非在于常所,是以不可道也。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然而可论,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

上述两段引文,分别是韩非对《老子》佚文「得之以死,得之以生;得之以败,得之以成」,与通行本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也」的诠释。其中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道」、「理」、「常」三字的涵义,以及「道」与「理」、「道」与「常」的关系。

首先,就「道」的涵义言。从韩非将「道可道,非常道也」中与「道」联结绾合的「常」,局限在「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可知,韩非「无常操」的「道」与老子「先天地生」的「道」已不可同日而语。尽管并非先天地而有,而是与天地俱生,然而因为是「万物之所然」,是「万物之所以成」,所以学者普遍认为,韩非的「道」仍是存在于万物之上总体规律。例如,冯友兰认为,「道」除了「一方面是构成万物的物质实体」,「另外一方面是作为一切客观规律的根据的总规律」;廖名春则表示,「这是说道是恒常的,但不是『先天地生』的,而是普存于万物之中的普通规律」,「这种由遵从道的『先天地生』至高无上性到注重道的规律性含义的转变,正是韩非对老子道论所进行的唯物的改造」;王晓波亦认为,「『道』只能是天地万物自身的规律和性质了」,于是「韩非则将老子具有价值判断的『道』,改造成『不制不形』的客观规律的『道』」。  

其次,就「理」的涵义言。虽然「理」范畴的提出,韩非并非第一人;因为韩非之前的慎到、商鞅、荀子等人已将「理」纳入其学说的论述中。但是以「理」的概念诠释老子哲学,韩非也许是第一人。从「理」是「成物之文」、「物之制」、「万物各异理」、「不可以相薄」看来,「理」应该是各类不同事物本身的规律,而从「凡理者,方圆、短长、麤靡、坚脆之分也」、「定理有存亡,有死生,有盛衰」看来,被「分」、「定」之「理」则成为个别事物的性质,也就是所谓的「德」了,理一旦落实在个别具体事物,就有了存亡、生死、盛衰的现象。至于「道」与「理」的关系。从「道」是「万理之所稽」、「道尽稽万物之理」、「理定而后可得道」看来,就作为事物的客观规律而言,「道」尽管是比「理」更高一层次的规律。然而「『道』是离不开『理』而独立存在的,『理』是离不开事物而独立存在的。作为事物的总规律的『道』,以及作为事物的特殊规律的『理』,都存在于事物之中。」 

复次,就「常」的涵义言。从将「常」定义为「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看来,韩非认为「常」是天地间唯一不随时间变化者,超越于万物之上。因为「无攸易,无定理」,而「非在于常所」,且不死不衰」,所以具有「一存一亡,乍生乍死,初盛而后衰」特性的万物,都「不可谓常」。至于「道」与「常」的关系。从常的特性是「无攸易,无定理」,而道的特性是「理定而后可得道」、「尽稽万物之理,故不得不化。不得不化,故无常操」看来,在韩非的思想中「道」与「常」并非一物,而且「常」的形上意味比「道」来得浓厚。如果「非在于常所」的常是超越现象的原则原理,则「不制不形」的「道」是存在于万物而助万物成就其自己的原理原则。于是,道的「无常操」、「柔弱随时,与理相应」的想法,「应用在政治方面就是断言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这就为他的变法思想提供了理论的根据」。 


伍、结语

荀子由「体常尽变」所建立起来的历史观,「常」与「变」构成的是体用关系。就作为形上层面的道理原则而言,「常」的本体地位当然优于「变」;而就生活世界的待人接物而言,「变」的致用效果每每大于「常」。虽然从时宜性的角度,「变」在日常生活的应对进退中不可或忘;但是本体超越义的「常」毕竟是为人处世的价值根源,是非善恶的判断依据。因此,既要能「以义应变」,又要能「与时迁徙」;既要「法先王」,又要「法后王」。而韩非由「变古易常」所建立起来的历史观,「常」就是不变,「变」就是不常,常与变都落实在时空现象中而呈现对立关系。韩非「不期循古,不法常行」的历史观,尽管因为强调「世异则事异」与「事异则备变」而反对法先王,但偶而也会将自己的法治思想加诸先王。

荀子对历史开展过程中所构成的「古」与「今」,透过「古今一也」的论述,彰显了「古」与「今」在主体精神方面的互为主体性,将古与今视为交融的互补关系,「古」具有典范的意义,而「今」具有参验的价值。而韩非从客观经验的外在时间来看「古」与「今」,将古与今视为断裂的对立关系,所呈现的是「古」与「今」在客体精神方面的认知意义。而且由于荀子「法后王」中的「后王」系指周初的文王、武王,与韩非强调变古而欲推尊的当代君主,意义并不相同。

至于在思想渊源方面,荀子「体常尽变」的历史观,除了绍述孔子「从周」与因革损益的思想外,并继成了儒家「守经通权」的思维模式。而韩非「变古易常」的历史观,除了承袭商鞅的论述方式与思想内涵,还援引老子的思想,并加以改造以作为其理论根据。


【征引书目】

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

王晓波,《道与法:法家思想和黄老哲学解析》,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07年。

向世陵,《变》(中国哲学范畴精粹丛书),台北:七略出版社,2000年。

周群振,《荀子思想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87年。

周炽成,《荀子韩非子的社会历史哲学》,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2年。

侯外庐等,《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

韦政通,《荀子与古代哲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

张立文,《中国哲学范畴发展史(天道篇)》,台北:五南图书公司,1996年。

张岱年主编,《中国唯物史论》,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

张端穗,〈《春秋公羊传》经权观念的缘起〉,《东海中文学报》,第10期(1992年8月)。

梁启雄,《荀子约注》,台北:世界书局,1985年。

陈昭瑛,〈「通」与「儒」:荀子的通变观与经典诠释问题〉,《儒家美学与经典诠释》,台北: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年。

陈启天,《增定韩非子校释》,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5年。

陈礼彰,〈荀子「法后王」说究辨〉,《国文学报》,第37期(2005年6月)。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新编(第二册)》,台北:蓝灯文化事业公司,1991年。

黄俊杰,〈中国古代儒家历史思维的方法及其运用〉,《中国古代思维方式》,台北:正中书局,1996年。

黄宣范,〈从中文看国人的时空概念〉,《中华文化复兴月刊》,第11卷第4期(1978年4月)。

魏元珪,《荀子哲学思想》,台北:谷风出版社,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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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体常尽变与变古易常 ——荀子与韩非历史观别异发布于2023-03-19 2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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