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曹学会《关于“吴氏石头记”的几点声明》的质询

至真

近日,北京曹雪芹学会(以下简称“北京曹学会”)通过其官方 “红迷会”,发布了关于“吴氏石头记”的官方意见,即《关于“吴氏石头记”的几点声明》(以下简称《声明》)。该《声明》引用了会长胡德平在北大的《红楼梦》讲座观点,认为吴梅村等人“都无法写出晚于他们时期发生的人与事”,《红楼梦》甲戌本成书于乾隆19年(1754),而生活在17世纪的吴梅村等人,如何写出尚未发生的18世纪历史?并且举出了几个所谓的“铁证”以坐实曹学家们观点的正确性。
其实对这些“铁证”,民间研红者都撰文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批驳,不知是曹学家们从来不看,还是虽然看了依然固执己见,在《声明》中依然把一些根本就站不住脚的所谓“铁证”搬出来,我就只好再把这几个“铁证”简要地批驳一番了。
第一条:北京曹学会《声明》说,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天伦乐宝玉呈才藻”,元妃的仪仗中有“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在乾隆10年(1745)以前,皇贵妃、贵妃的曲柄七凤伞均用红缎。乾隆10年(1745)谕旨:嗣后皇贵妃、贵妃仪仗内红缎曲柄伞改为金黄色缎,之下用红缎曲柄伞。


关于“曲柄七凤金黄伞”这个问题,土默热红学的研究员聂桥和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的研究员吴雪松(九峰真人)都曾撰文论证。《红楼梦》中元妃省亲仪仗原文:“一对对旌凤翣,雉羽夔头,又有销金提炉焚着御;然后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便是冠袍带履。又有值事太监捧着香珠,绣帕,漱盂,拂尘等类。一队队过完,后面方是八个太监抬着一顶金顶金黄绣凤版舆,缓缓行来。”聂桥在《<红楼梦>里这把伞到底是姓“康”还是姓“乾”》一文中,对史料记载的康熙、乾隆年间的皇家仪仗进行了梳理对比:
《万寿盛典初集》记载的康熙仪仗:“黄曲柄伞一把”(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

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的康熙仪仗:“黄曲柄伞一把”(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

《清史稿》中的贵妃仪仗:“金黄七凤曲柄盖一”(乾隆十三年后,公元1748年后)

《国朝宫史》中贵妃仪仗:“金黄缎绣七凤三檐曲盖一”(乾隆七年前,公元1742年前)

通过上面史料记载,我们发现乾隆年间皇家仪仗中的“伞”变成了“盖”,“伞”和“盖”的命名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红楼梦》中称其为“伞”而非“盖”,这是雍正朝以前的叫法。这就彻底摧毁了曹学家们坚持的《红楼梦》乾隆年间成书的“铁证”。而曹学家、明清档案专家张书才在引用史料《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时,故意将“伞”与“盖”混淆,史料原文是“金黄七凤曲柄盖”,他书写为“金黄七凤曲柄伞(盖)”。他之所以把“盖”字加括号里,是怕人说他篡改史料,他不知“伞”与“盖”恰恰是时代区别的标志。让曹学家们没想到的是,本想用乾隆年间的皇家仪仗来坐实《红楼梦》的成书年代,却不料成了推翻乾隆年间成书的证据。至于北京曹学会在《声明》中说的“在乾隆10年(1745)以前,皇贵妃、贵妃的曲柄七凤伞均用红缎。”,上面引用的康熙年间史料“黄曲柄伞一把”已经否定了他们的说法。吴雪松在《<红楼梦>里的“曲柄伞”究竟是哪个时期的?》一文中,引用了顺治年间皇家仪仗的资料,《清实录·世祖章皇帝实录》卷五十二:“皇妃仪仗:黄缎绣七凤曲柄伞一。”而红缎伞仅仅是雍正时期皇家仪仗所用。

由于曹学家们把《红楼梦》的时代背景局限在清朝,让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明朝的皇家仪仗就在用“曲柄七凤金黄伞”。红友“画楼西畔桂堂东”提供了《大明英宗睿皇帝实录卷之七十五》:“乙卯,太皇太后敕谕行在礼部尚书胡濙等曰:皇帝婚期伊迩,皇后之位必在得贤……命造中宫仪仗,辇轿一副、红杖二、清道旗二、黄麾二、绛引旛六、传教旛四、告止旛四、信旛四、龙头竿十、仪鍠氅十、戈氅十、戟氅十、吾杖六、立瓜六、卧瓜六、仪刀六、班剑六、镫杖六、金钺六、骨朵六、响节十二、羽葆幢四紫方伞二、红方伞二、黄销伞一、黄绣曲柄伞二、红绣伞一……”这进一步印证了我们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定位的《红楼梦》中贾家乃是影射皇明朱家的观点,还有元妃仪仗中的“红衣太监”也是明朝时代背景标志,清朝的太监都穿一身老蓝布,吴雪松的文章《从“红衣太监”看<红楼梦>的时代背景》论述了这个问题。

第二条:北京曹学会《声明》说,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茵 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提到古代暦书“时宪书”。中国的暦书是指导我国农业生产的一部气候学、物候学的农书,从“太初暦”、“黄初暦”,直到明代的“大统暦”。顺治元年,多尔衮谕:“新暦“宜名《时宪暦》”。到乾隆继任,下旨:“孟冬颁朔,‘时宪’下一字,今拟‘书’字,称‘大清乾隆元年时宪书’”。可见“时宪书”是乾隆年间才有的叫法。
《红楼梦》确有避讳,书中通过黛玉书写“敏”字有特别交代。但是,曹学家并不知《红楼梦》只避“自家之讳”,不避“皇家之讳”。今至真斋主特别厘清这个问题,希望今后不要再纠缠不清浪费精力。《红楼梦》不避玄烨之讳,第四十一回“玄墓山”并未写成“元墓山”。《红楼梦》第二十二回,宝钗说:“当日南宗六祖惠能,初寻师至韶州,闻五祖弘忍在黄梅,他便充役火头僧。”《红楼梦》也并未避讳“五祖弘忍”的“弘”字,而乾隆时期官方刊刻出版物,包括程高本《红楼梦》在内,“五祖弘忍”都写成“五祖宏忍”了。乾隆三年,皇太子永琏去世,乾隆功令讳其名“琏”字。《红楼梦》中有贾琏,却不避讳乾隆的皇太子永琏。甚至贾宝玉的爷爷贾代善居然跟努尔哈赤的二公子“爱新觉罗·代善”重名。从《红楼梦》抄本不避“皇家之讳”来看,作者会是曹学家认为的乾隆时期的曹雪芹吗?如果是曹寅家的曹雪芹,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不但公开藐视爱新觉罗氏皇家,还在书中署上自己的真名“曹雪芹”,他不但自己伸着脑袋等着被砍头,而且不怕被株连九族满门抄斩。
既然《红楼梦》“弘”字不避讳弘暦,偏偏这个“时宪书”是为了避讳弘暦而由《时宪暦》所改,大家觉得这种说法靠谱吗?其实《红楼梦》中的“时宪书”是那时人们对以前各朝代颁发的黄暦的一种口语表达,它不是特指清朝颁发的《时宪暦》。“时宪书”这个词是《红楼梦》作者自造的,就像“瑛侍者”、“通灵宝玉”、“太虚幻境”、“大观园”等一样,是作者的独创,成书几十年之后“时宪书”这句口语词,正巧跟乾隆朝由《时宪暦》改成的《时宪书》撞脸了。其实《红楼梦》作者自造“时宪书”这个词也不是凭空杜撰,它借用了前人相似的词语,例如,北宋王钦若等人编修的《册府元龟》有这样语句:“俯临秋期,将正时宪,重修钦恤之道,载弘全宥之仁,其京城见禁囚犯流已下罪,并宜释放。”西汉刘向《新序·杂事二》:“子贱辞去,因请借善书者二人,使书宪书教品。”在《红楼梦》中“时宪书”的“时”是“季节,时令”的意思,例如《左传·桓公六年》:“谓其三时不害。” “宪书”是“暦书”的意思,而且一般指各朝代颁发刊刻的黄暦。黄暦是由皇帝下诏颁发的,因此也称皇暦,内容包括天文气象、时令季节而且还包含一些禁忌。因黄暦的内容可以指导农民耕种,故又称农民暦,民间俗称为通书。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称“通胜”。《红楼梦》中林黛玉的令诗引用了“时宪书”中的“鸿雁来宾”,意指季秋时节鸿雁南飞。


说到清朝的暦法《时宪暦》因避乾隆讳改为《时宪书》,这倒是提醒了我思考一个问题:《红楼梦》作者为啥自造“时宪书”这个词?且“时宪书”很容易让人想到清朝的暦法《时宪暦》。虽然上面我说“时宪书”一词不是特指清朝的《时宪暦》,从史湘云、林黛玉的酒令诗来看也确实不是特指,但是作者之所以用“时宪书”这个词还就是让我们想到清朝的《时宪暦》,这是由明遗民作者埋在心底的家国情怀引发的。从黄帝暦法到清朝末期采用西暦止,中国历史上一共产生过102部暦法,最有名的暦法有:西汉的太初暦、唐朝的大衍暦、元朝的授时暦、明朝的大统暦等。明末,徐光启主持编修新暦法,结合西方天文知识编纂出《崇祯暦书》。《崇祯暦书》从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开始编撰,到崇祯七年(公元1634年),历时五年。编完之后,针对这部新暦的优劣之争一直持续了十年。在《明史·暦志》中记录了发生过的八次中西天文学的较量,最后崇祯帝“已深知西法之密”,并在崇祯十六年(1643年)八月下定颁布新暦的决心,但未及颁行明朝便灭亡了。参与编修的德国人汤若望删改《崇祯暦书》至103卷,上呈清廷。摄政和硕睿亲王上谕曰:“治暦明时,帝王首重。今用新法正暦以敬迓天休,诚为大典。宜名‘时宪暦’,用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自明岁顺治二年为始,即用新暦颁行天下。监局各官,仍公同证订新法注暦,作速缮写装潢呈览。”(《世祖实录》卷六第六六页)。真是“苦恨年年压金线,为他人作嫁衣裳。”关于“时宪书”的论证,可以参看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吴雪松的文章《<红楼梦>中“时宪书”是讳乾隆之名吗?》。
第三条,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写到欧洲的泊来品金星玻璃。这种工艺,雍正想仿制未成功,乾隆两次下旨也未成功。乾隆10年(1745)西洋传教士纪文、汤执中从法国引进技术仿制成功。黄一农判断:大约在乾隆10年前后,内务府造办处放弃了音译的“温都里纳”,而改采用意译的“金星玻璃”。曹雪芹知道音译和意译的金星玻璃,又知道“海西朗西牙”。雍正、乾隆年代的事情,洪升、吴梅村、崇祯等人怎么会知道?


台湾黄一农教授毫无依据的猜测,到了曹学这里居然成了“铁证”,这种肆意而为的做法实在不是学术研究。官方红学研究之所以养成这种信口开河便是“铁证”的习惯,就是长期以来一言堂造成的,即只许胡适红学信口胡说,排斥民间红学真知灼见。就这个“金星玻璃”问题来说,雍正元年正月初九内务所造办处《珐琅作》记载:“正月初九日,怡亲王谕:尔等照金星五彩玻璃鼻烟壶样式烧珐琅鼻烟壶几件。”(清宫内务府造办处档案总汇卷一第166页)造办处档案是清宫日常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原始记录。这还是在未全部查阅明清典籍的情况下找到的雍正初年清宫史料。那么,按照常理推断,人们日常口语对一件物品的称呼肯定要早于典籍。明末清初“舶来品”大量涌入宫廷和民间,那时称“温都里纳”为“金星玻璃”一点都不奇怪。根据贾宝玉的鼻烟壶图样看,毫无疑问是国外“舶来品”,书中写外国物品这跟顺康时期中国能否制造这种物品有关系吗?
“海西佛朗西牙”的“海西”,在早期指罗马帝国,在唐宋以后泛指欧洲国家。《后汉书·西域传》中“大秦国,一名黎鞬,以在海西,亦云海西国。”这里的“大秦”是指罗马帝国。“佛朗西牙”是由“佛郎机”演变而来的。据方豪《红楼梦西洋名物考》考证,“佛朗西牙”即“佛郎机”,旧时文人笔下的“佛郎机”含义模糊,有时指葡萄牙,有时等于西洋。方豪精专拉丁文及欧西语言,以教士治史学,擅长明清中西交通史,他的考证是可信的。而被曹学派誉为“红学泰斗”的周汝昌居然望文生义地把“佛朗西牙”说成是“France”的音译,他在《红楼梦新证》第七章《新索引》“温都里纳”写道:“今按福郎思牙之为法兰西必无可疑,而温都里纳定即法文Vitrine之译音,其本义为玻璃匣柜之类,与曹雪芹所谓玻璃正合,音亦极确。雪芹口中能道出法文单字,此其一奇!”其实“温都里纳”是西班牙语“vidrira”,在西语“vidrira”就是指“彩色玻璃”,即“金星玻璃”。由曹学派主编的《红楼梦大辞典》沿袭了周汝昌的错误,曹学派误导广大读者可见一斑。关于这一部分可参见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吴雪松的文章《红楼拾贝:“福朗思牙”与“温都里纳”》,土默热红学研究员顾跃忠的文章《“金星玻璃”证明不了<红楼梦>成书于乾隆时期》。

第四条,第九十五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颠”,贾雨村补授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协理军机,实为历史上雍正10年(1732)设立军机处的相关职务。

其实这是《红楼梦》第五十三回的内容,而不是第九十五回。曹学会连这段出处都搞不清楚,治学也真够“严谨”。书中有这样一段:“当下已是腊月,离年日近,王夫人与凤姐治办年事。王子腾升了九省都检点,贾雨村补授了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不题。”“协理”好理解,在这里就是“协助办理、处理、管理”的意思。“军机”一词单独列出来有如下含义:1、军事、战争;2、军事机宜;3、军事机密;4、军机处的省称(在清朝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以后新增的含义)。例如,《清朝野史大观·清朝史料二·军机领袖》:“荣在军机,势燄尤甚。”5、指军机处人员(在清朝雍正年间设立军机处以后新增的含义)。结合前面的修饰词“协理”的含义,可以排除第3和第5种含义,那么“军机”到底是指“军事事务”还是特指“军机处”这个机关名称?好在“协理军机”后面还有“参赞朝政”一句话,这就彻底破解了这里“军机”一词的含义。“参赞”是指“参与协助”。“朝政”是指“朝廷的政治和事务”。例如,(宋)王谠《唐语林·政事下》:“我养汝辈供戏乐耳,敢干预朝政耶?”“协理军机,参赞朝政”是递进式对偶句。“协理”与“参赞”因词义相同而成对。如果“军机”是指“军事事务”,就与“朝政”一词不仅词义相似,且“朝政”比“军机”范围更广,意义更大,因此是递进关系。如果这里的“军机”一词是指“军机处”这个机关单位,其词义就跟“朝政”不成对,也违背了作者表达的本意。“军机”一词更不是《红楼梦》首创,在此之前的历史文献、文学作品有大量的“军机”一词,红友“梦觉”搜集了很多,例如,《明熹宗实录》卷二十:“生员王一宁,授以府判之衔,与文龙参酌军机。”这里的“参酌军机”与“协理军机”意思完全一样。曹学家们为了把《红楼梦》的成书时代定在乾隆朝,丝毫不顾文本的前后文意,单单抽出一个词语来硬性附会也真够拼的。曹学派的很多研究人员是研究院所研究员、大学教授,这么牵强附会的解读就不怕误人子弟?难怪一部《红楼梦》让他们解进了死胡同!

(史书上的“军机”一词)
第五条,《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向王熙凤讲述江南甄家四次接驾之事,比对历史,康熙皇帝六次南巡,后四次都由江宁织造曹家接驾,这是无可争论的史实。
这一条是曹学创始人胡适的“立学”之本,自胡适把江南甄家比附曹家开始至今将近百年了,曹学家们依然把这一条当做颠扑不破的铁证。其实这一条所谓的“铁证”已经成为曹学对《红楼梦》文本囫囵吞枣、断章取意的明证,也是曹学自诩考证,嘲笑索隐,以考证之名行索隐之实的明证。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必须完整了解这段情节。元妃要省亲,贾家准备建造省亲别墅。凤姐笑道:“若果如此,我可也见个大世面了。可恨我小几岁年纪,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没见世面了。说起当年太祖皇帝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书还热闹,我偏没造化赶上。”赵嬷嬷道:“嗳哟哟,那可是千载希逢的!那时候我才记事儿,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倘海水似的!说起来……”凤姐忙接道:“我们王府也预备过一次。那时候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的外国人来,都是我们家养活。粤、闽、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赵嬷嬷道:“那是谁不知道的?如今还有个口号儿呢,说‘东海少了白玉床,龙王来请江南王’,这说的就是奶奶府上了。还有如今现在江南的甄家,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


甲戌本、庚辰本、己卯本、甲辰本、舒序本、列藏本、蒙府本都是“太祖皇帝访舜巡”;戚序本是“太祖皇帝仿舜巡”;梦稿本是“太祖皇帝访舜巡狩”。“访舜巡”:沿着舜帝当年巡狩的胜迹寻访。“仿舜巡”:仿照当年舜帝那样巡狩。巡狩:谓天子出行,视察邦国州郡。例如,《史记·夏本纪》:“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胡适以及后来膜拜他的曹学家们,根本就没搞清楚“太祖皇帝访舜巡”或“太祖皇帝仿舜巡”的语义,一看见“舜巡”就想到了“康熙南巡”;一看到“独他家接驾四次”就想到了“曹寅家接驾四次”,再加上甲戌本批语的误导:“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曹学家们就以为这条是曹寅的孙子曹雪芹著书的颠扑不破的铁证了。其实曹寅家接驾也并非四次,而是五次。稍懂历史的都知道康熙庙号圣祖,清朝的太祖是努尔哈赤,他虽然也曾入关给明朝进贡,但是从未“南巡”,他分裂明朝自立为王后始终龟缩在辽东。康熙虽然六次南巡,但与《红楼梦》中所说的“访舜巡”或“仿舜巡”行为目的完全不同。这样,曹寅接驾四次还是五次就与《红楼梦》中的甄家接驾完全不搭界。胡适及其追随者们完全不顾文本语义,断章取意地胡乱考证,牵强附会地索隐,严重误导了广大读者。
第六条,第五十四回,贾母提到传奇剧目《续琵琶》,这正是曹雪芹祖父曹寅撰写的传奇,尚有抄本存世。文史互映,再加上历代学者如胡适等有理有据的考证,都说明《红楼梦》是一部诞生于清朝的作品,其作者正是曹雪芹。



(刘廷玑《在园杂志》)

这又是曹学家们胡乱联系的一个例证,据说这个错误的肇始者是周汝昌,其他人不去求证照单全收。北京曹学会还组织剧团上演了《续琵琶》,大肆宣传是曹寅作品。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的吴雪松撰写了文章《<红楼梦>里的<续琵琶>到底是不是曹寅的作品?》,引用与曹寅同时代人刘廷玑《在园杂志》的明确记载,曹寅“复撰《后琵琶》一种,用证前《琵琶》之不经。故题词云“琵琶不是那琵琶”,以便观者著眼。”曹寅撰写的是《后琵琶》,却被周汝昌认为是《续琵琶》,也没人纠正周汝昌的错误,就这样以讹传讹错误下去了,还当做了曹寅的孙子曹雪芹著《红楼梦》的铁证。周汝昌的错误倒是从反面进一步说明曹寅的孙子不可能是《红楼梦》作者。据刘廷玑的《在园杂志》描述,曹寅撰写《后琵琶》是要给曹操这个大奸臣翻案的,故而“乃用外扮孟德,不涂粉墨。”由此可见曹寅是认曹操为其祖上的,以“文姬归汉”史实颂扬曹操,《后琵琶》剧中曹操不是“粉白脸”的奸臣扮相。而在《红楼梦》中曹操可是被列入应劫而生的大奸大恶之人,批书人在讽刺贾雨村时说他有“莽操遗容”。假如曹寅有孙子曹雪芹,再假如《红楼梦》是这个曹雪芹写的,为啥他爷爷为祖上曹操翻案,而他却谩骂曹操呢?这个自相矛盾的问题曹学家们无法解释。有的曹学家也发觉“曹雪芹”独自一人创作《红楼梦》不合理,而改为《红楼梦》是“家族累积”的,最后由曹雪芹汇总完善,可是这同样解释不了曹寅歌颂曹操而孙子骂曹操的矛盾,也更解释不了书中孙子写“寅时入殓大”,“庚黄唐寅黄段子”埋汰爷爷曹寅的问题。
我们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坚持认为《红楼梦》原创是吴伟业,后来由其他人润色增删。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闲石”先生新出版的著作《红楼扫残录》,从诗韵的独特角度找到了吴伟业创作《红楼梦》的可靠证据。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研究团队在《红楼梦》文本上找到了明末清初时代背景的时间证据,并且在小说人物原型、影射,写作艺术等方面的研究处于领先水平。其他民间研究门派,如土默热红学从晚明文化气脉论证《红楼梦》成书于清初,是十分令人信服的;如皋红学论证水绘园是大观园的原型,以及从方言角度论证作者是曾在北方生活过的南方人,比曹学附会的什么恭王府是大观园原型,什么《红楼梦》主要是北京方言等可信度高。相比之下,作为官方红学的曹学只热衷于开发红楼文化产业,学术研究停滞不前;而民间红学研究如火如荼,硕果累累,已经大部分揭开了《红楼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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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王华东 编辑:潇湘夜雨

深度解读,高屋建瓴。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高端学术。知识的盛宴,智慧的光芒。

新观点、新视角,同一部红楼梦,不一样的文章。

附:

关于“吴氏石头记”的几点声明

红迷会 11月23日

近日,“吴氏石头记”又在社交网络上聒噪起来,我们已收到许多红迷关于此事的问询。为避免讹言惑众,使谣传止于智者,今日特发布北京曹雪芹学会关于“吴氏石头记”的官方意见,以正视听:

一、“吴氏石头记”存在编造内容、批语造假、恶意炒作等问题,没有任何确凿证据证明“癸酉本”的存在。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光明日报》就曾发布《“吴氏石头记”的倒塌》一文。真相一经披露,众目昭彰,更有许多来自官方机构、媒体、权威学者的辟谣,而“吴氏石头记”何以还能喧嚣至今,令人匪夷所思。

二、北京曹雪芹学会会长胡德平11月14日在北京大学开展“文史交响共生的《红楼梦》”主题讲座,其间谈到与《红楼梦》作者相关的几点问题,可以供大家思考:

1. 2015年李希凡先生接受采访,举出不经之说的《红楼梦》作者67人:允礽、和坤、纳兰性德、洪升、顾景星、冒辟疆、李渔、蒲松龄……甚至还有崇祯皇帝。吴梅村仅是其中之一,实在不值单独一驳。

2. 最有力的否定证据就是,以上这些人,都无法写出晚于他们时期发生的人与事。《红楼梦》甲戌本成书于乾隆19年(1754),这本是个不成问题的问题。而生活在17世纪的吴梅村(1609-1672),如何写出尚未发生的18世纪历史?在《红楼梦》中有具体例证如下: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 天伦乐宝玉呈才藻”,元妃的仪仗中有“一把曲柄七凤金黄伞”。在乾隆10年(1745)以前,皇贵妃、贵妃的曲柄七凤伞均用红缎。乾隆10年(1745)谕旨:嗣后皇贵妃、贵妃仪仗内红缎曲柄伞改为金黄色缎,之下用红缎曲柄伞。

第六十二回“憨湘云醉眠芍药茵 呆香菱情解石榴裙”,提到古代历书“时宪书”。中国的历书是指导我国农业生产的一部气候学、物候学的农书,从“太初历”、“黄初历”,直到明代的“大统历”。顺治元年,多尔衮谕:“新历“宜名《时宪历》”。到乾隆继任,下旨:“孟冬颁朔,‘时宪’下一字,今拟易‘书’字,称‘大清乾隆元年时宪书’”。可见“时宪书”是乾隆年间才有的叫法。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 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写到欧洲的泊来品金星玻璃。这种工艺,雍正想仿制未成功,乾隆两次下旨也未成功。乾隆10年(1745)西洋传教士纪文、汤执中从法国引进技术仿制成功。黄一农判断:大约在乾隆10年前后,内务府造办处放弃了音译的“温都里纳”,而改采用意译的“金星玻璃”。曹雪芹知道音译和意译的金星玻璃,又知道“海西佛朗西牙”。雍正、乾隆年代的事情,洪升、吴梅村、崇祯等人怎么会知道?

第九十五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颠”,贾雨村补授大司马,协理军机,参赞朝政。协理军机,实为历史上雍正10年(1732)设立军机处的相关职务。

3.《红楼梦》第十六回,赵嬷嬷向王熙凤讲述江南甄家四次接驾之事,比对历史,康熙皇帝六次南巡,后四次都由江宁织造曹家接驾,这是无可争论的史实;第五十四回,贾母提到传奇剧目《续琵琶》,这正是曹雪芹祖父曹寅撰写的传奇,尚有抄本存世。文史互映,再加上历代学者如胡适等有理有据的考证,都说明《红楼梦》是一部诞生于清朝的作品,其作者正是曹雪芹。

三、学术研究需要严谨的态度,也需要负责任的传播方法。而今,网络上纷纷扰扰的造谣、虚张声势的炒作颇多,望读者审思明察。

四、世间万事真假难辨,但正如《红楼梦》中云“假作真时真亦假”。关于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各类证据已非常充分,读者足够了解,方可百毒不侵。



林黛玉贾宝玉薛宝钗红学会红学研究红学家红学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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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戳穿曹学关于《红楼梦》乾隆年间成书说的铁证发布于2021-06-02 10: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