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宝
佛教所讲的“法”字范围较广,一般有三义:
第一、法指宇宙间一切事,如佛教经论中有译作“事”,“一切事”,是泛指世间存在的一切事物,皆称作“事”,如玄奘法师译的《五事毗婆娑论》(是法救尊者解释世友尊者的《五事论》,说的色事、心事、心所事、不相应行事和无为事,此五事即包括宇宙一切事物的规则,对此五事,亦有译作“法”。有为事具有生住异灭的规则,能生自己果法的功能作用,使人所见即能了知,即名“能持自相,轨生物解”义;无为法,它不具有生灭作用,是对有为而立无为。如龟毛、兔角和虚空花等非事,或非法,因为它是非存在的事物,所以佛教立为非法。
第二、“法”指一切所知境像或事物现象,义为法则、法律、风俗、习惯和思想方法等,都称作法。法是梵语达磨意译,义谓“能维持自体者”。如世亲菩萨所著的《注疏明论》中解说“达磨”一词,有十种含义,如云:“有为法及无为法”之法字指知识;“道谛之法”的法字指道路;“灭谛之法”的法字指涅槃;“法处之法”的法字指意根所对之环境;“与诸妃眷少年共同享法”,法指福泽;“凡夫贪爱现法”法指寿命;“毗奈耶法”法指佛经;“身及老法”法指未来;“四沙门法”法指确定;“世出世法”法指规范。今此十义,通约为三:1、指规范;2、指佛经;3、指知识。
第三、法指佛陀所说的教法,谓佛陀如实亲证为众生如实宣说的法,称作佛法。佛陀所说教法,称为法宝,总可分为教道果三法:1、教法,即三藏十二部经;2、道法,修行的方法,包括四圣谛,及十二缘起和六波罗蜜等法;3、果法,即是有余依和无余依二种涅槃,即佛陀与无学声闻独觉身心相续中的灭谛——涅槃功德,以及三乘有学圣者身心相续中的道谛功德,以为法宝。
(一)教法:即大小乘经律论三藏十二部契经,为戒定慧三学。律藏属律学,经藏属定学,论藏属慧学。藏文《甘珠》(甘珠尔)即是依律经论编次,正表戒定慧三学之顺次。所谓十二部经者,是从文义体裁而分为十二部类:
[1]修多罗,此云契经,即长行经文;
[2]重颂或应颂经,即重宣长行经文的颂文;
[3]讽颂经或孤起经,即经中直说的偈颂;
[4]因缘经,即见佛闻法及佛陀说法教化的因缘,如契经之序品;
[5]本事经,即佛说弟子过去因缘本事之经文;
[6]本生经,即佛说自身过去因缘之经文;
[7]未曾有或稀有经,即记述佛陀种种神变力不思议之经文;
[8]譬喻经,即经中所说的种种譬喻;
[9]论义经,即经中以法理论义问答之经文;
[10]自说经,即无请问者佛自宣说之经文;
[11]方广经,即佛说方等广大甚深真理之经文;
[12]授记经,即佛为菩萨及声闻弟子等授成佛记别之经文。佛说八万四千法蕴,结集成大小乘三藏经文,都是佛陀教诫不同根性众生依法修行的方法次第,故称教法。
释迦牟尼成道前,念念不忘如何解脱众生之苦,此即是佛陀舍王位出家求道的出发点。当他在菩提树下,思维今世的苦果(即苦谛),皆依过去之因(集谛);未来苦果又依今世之烦恼惑业的苦因。唯有如是烦恼业因而感苦果令生死相续,除此之外别无所有。若要断此集因和苦果的锁链,即能真解脱,此即是灭谛涅槃。得灭谛之方法为修道。苦集灭道真实不虚,是名为谛。但此四法皆是圣者乃能所知、所见和所证,故名四圣谛。由四圣谛即组成修道时内心观察的总体而命名。佛陀自初转四圣谛法轮之始,开示五贤者乃至入涅槃时所说的遗教,中间虽有般若无相法轮和最后善辩法轮,三次转法轮,说无量法门,但皆不出于此四圣谛。故此四圣谛属于佛陀一代时教之基本教法,为三乘人共修的中心。
(1)苦谛:世间有情悉皆是苦,即所谓“有漏皆苦”是也。欲界,有爱欲饮食和男女等贪欲所属之界,故以欲为别名;色界,为色物质所属之界,(界为种族之义,自类之法)以色为总名;无色界,非物质所属之界,但有心识。从三界有情果报观察,则为五趣,加上修罗,或称六趣。众生之果报,即所谓:地狱、饿鬼、傍生、人、天、修罗六趣或称六道。三界万象可分成五蕴,即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蕴是积聚之义,故名为蕴。由五蕴法不同而有宇宙万象,皆以积聚因缘之力而成,即万法有为造作之义。所以五蕴所成众生世界无不皆苦。苦者逼恼性,逼恼六道众生故。广则有无量诸苦,略则总有三苦,八苦之分。
三苦者:谓苦苦、坏苦、行苦。三界众生毕竟不能避免生灭变化,逼恼身心之苦,故名一切皆苦。
(2)集谛:人生之苦果绝非偶然,而有引起苦果的原因。苦果之因则为集。集谛之因,以业为正因,烦恼为助因,由此二因招感后世,遍生众苦,流转生死,轮回不息,故集为众苦之因,如疾病因,是所应断。业分为身三、口四、意三。身三业为杀、盗、淫;口四业为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三业为贪、瞋、邪见。此十不善业,而以意业为主,意即是思业,谓由贪瞋而生邪见,拨无因果,诽谤三宝与四谛真理。
烦恼有六根本烦恼,即贪、瞋、痴、慢、疑和邪见。见又分为五种:[1]己身见,或有身见,即萨迦耶见,以缘我为境;[2]边执见,谓执断常二边;[3]邪见,谓拨无因果;[4]见取见,谓计己见为胜;[5]戒禁取见,谓计邪戒为解脱生死真因。由此根本烦恼与邪见而造有漏善恶业,所得果报,即三界六趣而受大苦。由业与烦恼而招感大苦,又由苦而生业及烦恼,如是无始以来循环不息,皆以集为其因,故名集谛。若圣者审观此义真实不虚,即名为集圣谛。
(3)灭谛:明集谛理,断尽烦恼业,则得解脱,是名为灭谛,又名涅槃。义为寂灭,即寂灭一切烦恼苦果,惑业既尽,则无生死累患,以诸业烦恼结使灭故,三界业亦尽灭,即得解脱涅槃,则名为灭。若圣者审观此义真实不虚,即名灭圣谛。涅槃之体乃解脱一切烦恼所显之妙境,非语言所能诠说,重在知苦断集而修道谛,乃能获得,其真相非凡夫智所能现观。
(4)道谛:道谛为随顺趣向涅槃之道。道谓能得涅槃所应修证必经之道路,是名为道。为离苦断集,不著苦乐断常诸边而行中道者,乃得涅槃,故云为得涅槃之正道。因佛陀的方便善巧,即开道谛为七科三十七品,名为三十七道品,或云三十七菩提分法,或云顺菩提分法。
三十七道品者,分为七科:
第一科,四念处,或名四念住。由般若慧使念住境,观察自身内体,故名念住,其自体即是五蕴之身。依五蕴而分身、受、心、法。由此四种念处,能除世间贪忧,为趣入修道谛之初门。[1]身念处,观身不净。[2]受念处,观受是苦。[3]心念处,观心无常。[4]法念处,观法无我。由观此四念住,则能如次对治净、乐、常、我四种颠倒执著。
(5)四谛十六行相。四谛法为声闻(闻佛说法而证道者)缘觉(又译为独觉、独胜、辟支佛,出生无佛之时,而独自证道的圣者)修行所缘的境,主要缘四谛无常等十六行相而修行证道,大乘菩萨亦缘此四谛十六行相。十六行相,谓于四谛法上每谛各有四相。
苦谛四相者:谓无常、苦、空、无我。[1]无常:谓是一一刹那生灭法故,因缘所生故,名为无常相。[2]苦:谓随顺烦恼业转,三苦损恼连续不断,毕竟苦故,故名为苦相。[3]空:谓无有常一自在异体主宰之我,故名空相。[4]无我:谓五蕴非常一自在之我,即五蕴无有自性主宰之我,故无我相。
集谛四相:谓因、集、生、缘。[1]因:谓诸业惑生苦之因,乃生苦之根本,故名因相。[2]集:谓诸苦因渐渐发生,遍生三界六趣,数数生苦,故名集相。[3]生:谓能招感业烦恼而猛厉生众苦故,相互系属,名为生相。[4]缘:谓由业及烦恼逼恼众生令其于三界中与后世生众苦果作助缘故,名为缘相。
灭谛四相:谓灭、静、妙、离。[1]灭:谓是永断业烦恼之离系,故名为灭相。[2]静:谓寂静,能寂灭苦果之离系,故名为静相。[3]妙:谓其本体即是利乐寂静自性之离系,不再受三界之众苦,故名为妙相。[4]离:谓苦不再生,解脱轮回,决定出离安趣涅槃之离系,故名为离相。
道谛四相:谓道、理、行、出。[1]道:谓能从凡夫众生往趣圣位,尽其苦源,趣向解脱涅槃之道,故名为道相。[2]理:又称为“如”,谓道谛三十七道品,是能对治烦恼的不颠倒之正理,故名为理相。[3]行:谓心住正理现证体性,是成就道业的不颠倒之加行,故名为行相。[4]出:谓能从其根本拔除诸苦及诸业烦恼故,名之为出。义为出离,决定能出离生死之苦,往趣涅槃,是名出相。
总上四谛,佛陀教诫五贤者应知苦断集,即应了知苦而断集因,是为应了知现在逼恼三界众生的诸苦果,寻其原因,是由过去集聚有漏善及不善诸业,及诸烦恼为集因,应当断除,此能招感三界生死,轮回循环不息的原因,此为迷之因果。应证灭修道,是为希求灭除生死诸苦之解脱――涅槃,应修道品为其正因,此为悟之因果。说明迷悟二重因果的关系如下:
2.十二缘起:十二缘起,又称十二缘起支、十二有支、十二缘生支,此为内缘起,即有情内在缘起的必然规律。如经说“佛出世佛不出世法尔如是”。说明有情世间一切众生生死流转状况的定律,有此十二个顺次规律。如经云:“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是为观待缘起性,此中随缺一支余则不转。此为佛教的根本原理,是三乘行者共修之法。
有情流转的情况,总有十二支分差别之行相。
(1)无明支:什么是无明?如《华严经·十地品》云:“世间受生皆由著我,于第一义谛不了故名无明”。众生由于执著五蕴实有我体的痴烦恼,不了解真如法性,体空无我,即名无明。由执有我,能障真实之事理,起虚妄分别心,即不能如实了知三界业果谛理之道,则起烦恼生杂染贪著而造业,是为流转三有之根本,故曰无明支,无明有二种业:[1]令众生迷于所缘境,[2]与行作生起因。
(2)行支:行以无明支为缘而起烦恼,造诸恶行,所作业果,积集福非福业等,与识相应,现前造作之业,名为行支。行有二种业:[1]能生未来报;[2]能与识作生起因。
(3)识支:识以行支为缘,依止初心是识,即依过去善恶业行,能招后有,能牵引轮回生死之处,随事贪欲与心共生,现入母胎正结生相续时的刹那五蕴之一念,故名识支。识有二种业:[1]令诸有相续,[2]与名色作生起因。
(4)名色支:名色以识为缘与识结合托于母胎,生四种取蕴,识支结生后有之第二刹那际,使受想行识四种名色取蕴及住胎五位之色蕴(凝酥、膜疱、血肉、坚肉、支节五位),互相依存,发育成身,故名名色支。名谓心法,受想行识皆是心法,而无形体可见,但以名而能了知,故曰为名。色谓眼耳等之身根,即结生以后,六处生起之前,中间诸分位阶段,皆叫做名色。名色有二种业:[1]互相助成;[2]与六处作生起因。
(5)六处支,又名六入支:六处依名色位继续增长,生起眼耳鼻舌身意内六入处,令身支六根圆满,胎儿渐成眼等之六根,即将出胎之位,称为六入支,六处有二种业:[1]名取自境界;[2]与触作生起因。
(6)触支:胎儿出生后有根境识三事和合,触境但未有苦乐明辨之感觉,如三四岁间,虽于根境识三和合起用,但对外境事物,未识别苦乐受之差别,但有欲触事物之位,名为触支。触亦有二种业:[1]能触所缘外境;[2]与受作生起因。
(7)受支:受依于触支生感觉,如五、六岁至十四、五岁间,渐渐对事物已有识别苦乐感受位,虽起衣食等贪著,但未起淫欲贪爱,名为受支,受亦有二种业:[1]能领受爱憎等事;[2]与爱作生起因。
(8)爱支:爱以受支为因,于受染著无厌是名爱,如十七、八岁以后,虽贪著外境,资具之味著,生起淫爱现行,强盛喜爱欲著,但未广泛追求,名为爱支。爱亦有二种业:[1]染著可爱事;[2]与取作生起因。
(9)取支:取以爱为缘,由爱增长所摄而不舍是名取,如十七、八岁成人已后,爱欲愈盛,贪妙资具,驰驱诸境,追求取可爱欲乐之位,乐欲于忍可取著,于了别四取,即欲取、见取、戒禁取和我语取四取蕴等,能取内外诸事物的有一百八烦恼,起功用力,名为取支。取亦有二种业:[1]令诸烦恼相续;[2]与有作生起因。
(10)有支:有依爱为缘取所起的有漏业令诸有支生是名为有,由身语意造业,作种种有漏善恶业力,此为决定当来之果报位,故名为有。有者有三界生死轮回之来去,有支即能招感后有之业,有生存之分位,故称三界为“三有”以为当来三界生存之处所,故名有支。有亦有二种业:[1]能令于六趣中受生;[2]与生作生起因。
(11)生支:生依有支为缘,从业起蕴是生,一遇顺缘,即以现在之业力,于未来转生位中,直接受生之位,正结当有,六根圆满,位众同分第一受生,成就苦蕴,称为生支。(住众同分:众同分,同类,身体相似的有情类,若人,若傍生等同生一趣,各各类别相同,如人与人同分)生亦二种业:[1]能起诸蕴;[2]与老作生起因。
(12)老死支:出生以后,诸蕴相续变异、成熟,名之为老;蕴相续坏灭,名之为死;年龄寿命起变异故,属于未来老死之位,名为老死支。老亦有二种业:[1]令诸根变异;[2]与死作生起因。死亦有二种业:[1]能坏诸行;[2]不觉知故相续不绝。
总括十二缘起为四支,称为“缘起四支”。
(1)刹那缘起:每一刹那出现的生灭缘起之相,具有贪等业行的作用都具有十二支。
(2)连缚缘起:或前后刹那无间相续,而为同异类相属缘起(十二支缘起,由前因生后果相之连续的关系)之因果相属而起,即无间相续义。
(3)分位缘起:或一一支的分位阶段无有间隔而因果相续。
(4)远续缘起:或一一支分,必定不同类,因果相属,而中间有其余因果间隔于其中间,但久远相续开始,而未断灭,如《佛戒经》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3、十二缘起与四谛的关系
缘起十二支,支支相连,相互依存,环环扣接,令诸有情循环生死,无始无终。如《华严经·十地品》云:“佛子,此中无明爱取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不断是业道,余分不断是苦道”。可总摄为烦恼、业和苦三种之因果关系,又如龙树菩萨的《缘起心要论颂》云:“十二支差别,能仁说缘起,烦恼业及苦,尽摄三种中,初八九烦恼,二及十是业,余七皆是苦,十二法三摄,从三生于二,从二生于七,从七复生三,有轮数数转”。
此十二有支,总摄为惑业苦三种。“惑”即烦恼,使有情相续而有起因;“业”即所作业障而为引生苦果之因;“苦”为苦果,是为连续引生有苦性之果。行、有二支为业,即三界有情如顺次循环相续而不绝,此即由集能招集苦果,烦恼与业为集,其余七支皆摄为苦。如是从无明、爱、取三烦恼,生起行、有二业;又从行、有二业生于识、名色、六处、触、受、生和老死七支的苦果;又从七苦生于三烦恼,复从三烦恼生于二业,由此使三有轮回,数数流转不息。如是轮转无有初、中、后、始终之别。列表如下:
此十二缘起支,诸异生世间,虽然数数流转,次第生于三有,但不决定都具十二支。如在“名色”位命终,唯具二支,乃至“取”位命终,但具七支,以及出生后,中间夭亡命终者,则依情况不同而立支数。色无色界无有“名色支”,及“六入支”。
十二缘起有流转与还灭二种缘起,为生死流转与解脱还灭二义。
流转缘起,即十二缘起依无明生行,行生识等顺序次第生起,此称顺缘起、顺次缘起,即以顺序计算十二缘起。此属于流转生死的缘起,属染缘起,以苦集二谛所摄。
还灭缘起,即十二缘起依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等次第止息,此称逆缘起、逆次缘起,即逆次计算十二因缘。此属于还灭缘起,属于净缘起,以灭道二谛所摄。在《华严经·十地品》云:“复次无明缘行,无明因缘能生诸行,无明灭行灭者,以灭无明,诸行亦灭,余亦如是。又无明缘行者,是生系缚,无明行灭者,是灭系缚,余亦如是”。
此十二支又分为三世,如《华严经·十地品》云:“复次无明缘行者是观过去,行乃至受是观现在,爱乃至有是观未来,于是以后展转相续,无明灭行灭是观待断”。经义是说:了知缘起性空无我、无人、无众生等,断除我执,证第一义谛,无有我执无明之所起因,无明则灭;无明灭已,余十一支亦灭,惑业苦无依处则得解脱灭谛涅槃。如龙树菩萨《缘起心要论颂》:“于真性见真,见真即解脱。”
概括十二缘起,分为能引支、所引支、能成支、所成支四支,称为“缘起四支”如下:
(1)本有:从结生入胎第二刹那起,至死有的前刹那,尚未舍身命时期的身心。
(2)死有:正舍今生身命时或临命终时的刹那五蕴。
(3)中有:死后未结生前,介于死有和生有之间的五蕴。
(4)生有:中有结胎之间的一刹那所有之五蕴。
四圣谛虽说是声闻种姓所修,但不能说不修十二缘起,只是以修四谛为主。十二缘起虽说是独觉种姓者所修,但不能说独觉不修四谛。因为独觉种姓在因位时闻佛说法亦修四谛,只是在最后生出于无佛之时,无师自证缘起之理而证涅槃。
4、六度
前面讲的四圣谛,十二缘起,为大小乘行者所共修,但在小乘契经中佛亦说有六度,以使小乘种姓能舍小转大,发菩提心,修菩萨行,成无上正等菩提,唯各处散说而不系统。大乘经中则广说六波罗蜜多等法,是大乘菩萨主要所修之法宝,二乘人所修的一切法,都摄入六波罗蜜多,菩萨修此六度而成就无上正等菩提。如圣龙树菩萨的《转有论》云:布施戒忍辱,精进静虑慧,恒修彼业者,速能得菩提”。是说六度即是大乘法,菩萨以修六度而成佛。又如圣龙树菩萨的《宝鬘论》云:“施戒忍进禅,智慧悲为体,此即是大乘,有何错误语。由戒施利他,进忍行自利,定慧解脱因,总摄大乘义。自他利解脱,总则佛圣教,六度中全有,因此是佛语。佛说菩提道,福智资粮体,此即是大乘,诸痴盲不忍”。又云:“一切佛色身,从福资粮生,大王、佛法身,由智资粮生。因此二资粮,即是成佛因,如是应常依,此福德智慧”。
以上颂文,其义易了,例表如下:
总上诸义,菩萨以大悲心为体,发愿菩提心及行菩提心入大乘门,受持愿行二种律仪,通达人法二种无我,修习三十七菩提分法,广行六度四摄,历经五道十地,圆满福智二种资粮,断尽二障,究竟证得佛位。
(三)果法
阿罗汉向:为欲尽断烦恼障而精进修行七地菩萨。
麟喻独觉:喻十地菩萨,不依师教,以自然智而证菩提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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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任杰居士:略讲观修三宝功德及其意义(2)发布于2022-01-21 2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