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釋止觀名者,大途梗概,已如上說。復以何義,立止觀名?
略有四:一、相待,二、絕待,三、會異,四、通三德。
一、相待者,止觀各三義。息義、停義、對不止止義。
息義者,諸惡覺觀,妄念思想,寂然休息。《淨名》曰:「何謂攀緣?謂緣三界。何謂息攀緣?謂心無所得。」此就所破得名,是止息義。
停義者,緣心諦理,繫念現前,停住不動。《仁王》云:「入理般若,名為住。」《大品》云:「以不住法,住般若波羅蜜中。」此就能止得名,即是停止義。
對不止以明止者,語雖通上,意則永殊。何者?上兩止,對生死之流動,約涅槃論止息;心行理外,約般若論停止。此約智斷,通論相待。今別約諦理論相待,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亦非止非不止而喚無明為不止,法性亦非止非不止而喚法性為止,此待無明之不止喚法性而為止。
如經:「法性非生、非滅,而言法性寂滅:法性非垢、非淨,而言法性清淨」,是為對不止而明止也。
觀亦三義:貫穿義、觀達義、對不觀觀義。
貫穿義者,智慧利用,穿滅煩惱。《大經》云:「利钁斲地,磐石砂礫,直至金剛。」《法華》云:「穿鑿高原,猶見乾燥土,施功不已,遂漸至泥。」此就所破得名,立貫穿觀也。
觀達義者,觀智通達,契會真如。《瑞應》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大論》云:「清淨心常一,則能見般若。」此就能觀得名,故立觀達觀也。
對不觀觀者,語雖通上,意則永殊。上兩觀亦通對生死彌密而論貫穿,迷惑昏盲而論觀達,此通約智斷相待明觀。
今別約諦理,無明即法性,法性即無明,無明非觀、非不觀,而喚無明為不觀;法性亦非觀、非不觀,而喚法性為觀。如經云:「法性非明、非暗,而喚法性為明。第一義空非智、非愚,而喚第一義空為智。」是為對不觀而明觀也。
是故止觀各從三義得名。(云云)
二、絕待明止觀者,即破前三相待止觀也。先橫破,次豎破。
若止息止,從所破得名者,照境為正,除惑為旁;既從所離得名,名從旁立,即墮他性。若停止止,從能破得名,照境為正,除惑為旁;既言能照,名從智生,即墮自性。若非妄想息故止,非住理故止,智斷因緣故止,名從合生,即墮共性。若非所破非能破而言止者,此墮無因性。
故龍樹曰:「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說無生。」無生止觀,豈從四句立名?四句立名,是因待生,可思可說;是結惑生,可破可壞。
起滅流動之生,何謂停止?迷惑顛倒之生,何謂觀達耶?
又,豎破者,若從四句生者,即是生生,非止觀也;若能止息見思,停住真諦,此乃待生生說生不生之止觀耳;若以空心入假,止息塵沙,停住俗理,此乃待生不生說不生生之止觀耳;若止息無明,停心中理,此是待生死涅槃二邊不止而論止觀耳。
皆是待對,可思議,生結惑,可破壞。尚未是止,何況不止?猶自非觀,何況不觀?何以故?遣執不盡故,言語道不斷故,業果不絕故。
今言絕待止觀者,絕橫豎諸待,絕諸思議,絕諸煩惱、諸業諸果,絕諸教觀證等。悉皆不生,故名為止,止亦不可得。觀冥如境,境既寂滅清淨,尚無清淨,何得有觀?止觀尚無,何得待不止觀說於止觀?待於止觀說不止觀?待止、不止,說非止、非不止?故知止、不止皆不可得,非止、非不止亦不可得。
待對既絕,即非有為。不可以四句思,故,非言說道,非心識境。既無名相,結惑不生,則無生死,則不可破壞。滅絕絕滅,故名絕待止。顛倒想斷,故名絕待觀。亦是絕有為止觀,乃至絕生死止觀。
絕待止觀則不可說,若有四悉檀因緣故,亦可得說。若有世界因緣則會異而說,若有為人因緣則通三德而說,若有對治因緣則相待而說,若有第一義因緣則絕待而說,說為止觀。此之名字,不在內外兩中間,亦不常自有,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是字不在橫四句、豎四句中,故言是字不住。亦不在無橫、無豎中,故言亦不不住。是字不可得故,故名絕待止觀。亦名不思議止觀,亦名無生止觀,亦名一大事止觀。
故如此大事,不對小事。譬如虛空,不因小空名為大也。止觀亦爾,不因愚亂名為止觀。無可待對,獨一法界,故名絕待止觀也。
世人約種種語釋絕待義,終不得絕。
何以故?凡情馳想,種種推畫,分別悟與不悟,心與不心,凡聖差別。絕則待於不絕,不思議待思議,輪轉相待,絕無所寄。
若得意亡言,心行亦斷,隨智妙悟,無復分別。亦不言悟不悟、聖不聖、心不心、思議不思議等。種種妄想,緣理分別,皆名為待。
真慧開發,絕此諸待,絕即復絕。如前火木,名為絕待。故《淨名》云:「諸法不相待,乃至一念不住故」,即此意也。若爾,絕待乃是聖境,初心無分?今以六即望之,初心無所失,聖境無所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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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摩诃止观》卷第三(110)(2011新式标点分段)发布于2021-06-27 11:5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