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之决定

 

凡人到歧途莫决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一切疑怖恐慌,随之而起。忽有人指示究竟,使勿入险,则其人之感激诚不可名状。然又有人焉,已入险道而不自知,设有人指示究竟,彼终不信。必亲到遇险时,无处问津,发生恐怖时,方为之指示,彼始信入。然又有人焉,虽入险道,急求指示。虽有人指示其究竟,但多疑之劣性不除,转因指示太而生疑虑,常恐受欺,转而不信,指示亦终无益。此三等人,比比皆是,甚矣度人之难也。是故世上迷人倍多,转辗自误,更以误人。此佛菩萨大悲心之所由启发欤

 

佛说法四十九年,种种法门,一言以蔽之曰「为人决定」。惟菩萨每度人于未信入之始,或勉强而行之,佛则度人于合机之时,不必徒劳白费,亦无丝毫得失成败之见,随缘启之而已。

 

学佛伊始,人不独应求善知识为之决定,亦当自己一决定也。先问自己究为何事学佛曰为求究竟。问云何谓究竟则曰世间一切一切,如苦乐事,如妻财,终究不实,过眼成空,昙花一现,终归生灭,痛苦竟无了期。如此有也苦,无也苦。若云一切不要,又是落于断灭,佛所不许。若云一切都要,又是落于贪著,佛又不许。因此世间愉乐,纵使十分满足,亦只暂时的空喜,不是究竟的安慰。在佛法又当如何决定之乎!

 

在解决此问题之先,应先决定所谓苦乐者是何物。当知苦乐绝不关乎事与物,实在关乎心。心动而立意,随意而立义,因义而成见,因见而执我,因我而自缚,因缚而失自在,因失自在而受诸苦。若有所得,则曰心满意足。无所得,则懊丧恼苦。所以制苦在先制贪,不贪则无所求,无所求则嗔心不起,若不贪嗔,自无痴疑慢邪等见。但一切总在制心擒贼擒王断苦求乐,总在心得其主先认识自己主人公,为学佛最初之决定。此决定者,不独学佛,学儒亦如是,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学道亦如是,曰谷不死,否则流于精气神之浅说而失真道矣。耶回等教莫不如是,曰尊其圣灵。何况包罗万有、广大无边之佛法,以明心见性为正宗者乎。且不独佛门一法如是,法法如是。不独一佛如是,累劫佛佛如是。总不外最先决定乎心,舍此更无二途,离此别无二法。如是其平易浅显焉,而实证之,又如是其精深严密矣。否则一句话可以道破而无余,不知一句话或可以道得破,经千百世竟难以彻了。呜呼!佛法极平常,正因是最难,因地不先决,永不出轮回,必先明乎此义,则一切问题,迎刃而解。

 

学佛不是求佛,是求己,求己只是制心,学此心如佛不二,制止其三毒,自然启发明慧。但三毒非慧不能制。二者固孰先,曰先制止其心乎,抑先发其慧乎此一疑问也。不知能制三毒,即是发慧,二者相因,不必先后。今当先得定,由定可以发慧,但定依乎法,法中即含有戒,一切念佛修密观都是法,亦都是戒,总归是制心。古人云:制心一处,无事不办,佛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我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

 

苦乐既然在心,则不在妻财子禄焉明矣。家家有妻财,人人有子禄,未必家家不烦恼,亦未必人人不痛苦。可见佛法并不废乎人事,只是人无智慧,有妻财子禄而不善调处。未得时,苦于贪求;既得矣,又苦于不足;既足矣,又苦于丧失。把一切无常不实之幻境,当作永久不灭之至宝,岂不糊涂可怜,颠倒可笑。若真明觉之人,于妻财子禄,亦不厌弃,亦不贪求,随缘而取,随缘而用。正有时,不当作永久想。丧失时,明本来不实,绝不懊丧依恋。这苦自然而减,自然而灭。一次勉强,二次生,三次熟悉,四次习惯,再经过千百次往来,自然不知不觉,消灭于无形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咫尺之地,不行难到,人只要做,只要发心,无不成者。

 

众生之所以谓众生者,以有烦恼障覆也,烦恼本来不有,只是自生自障。此缘于迷而不觉,故要学佛。学佛者,求觉也,求明自心也。把此心由暗黑转光明,由烦恼转清净,由生死涅槃,由糊涂转大觉,由执著转自在,观世间一切,平平淡淡,无所系著,即修证至菩萨位,亦无欢喜骄慢等习,不被境转,不受法缚,心常空空地,气常平平地,意常淡淡地,居常申申地,无喜无怒,亦不压制,随缘随喜,亦不枯寂,此即是佛境,亦即名佛。

 

学佛既以摄心为主,则舍自心之外,一切都属缘助。举凡研究经论,持名修法等,非属正文,只是副业。近世学佛者多,成就者少,其所以不能成就,原因则如下:

 

一者、但知求佛求法求僧,性属依赖,忘却自求自修自证。

 

二者、以依赖于他,故必求最高无上之法与师,以冀速成,而不知实误。

 

三者、以求最高无上故,遂生种种分别,而门户之见起矣。即此一事,可以空耗时光,匆匆老去,一事无成。

 

四者、以空耗时光,久无消息,遂又疑人谤法,或竟退转不修。

 

五者、终日务外,不知痛切,或抽空在佛堂一修,一曝十寒,终不得益,有或当作消遣之事,无关痛痒,毕竟毫不相干。

 

六者、于一切行住坐卧人事往来之地,种种习气发现时,一任其流浪,绝不回顾自心,故不得受用。

 

七者、贪取于法,以多为胜,不能一门深入。

 

八者、不明学佛无定法之义,法法各有立场,不可强同。乃不依规矩而自生法见。

 

九者、喜分别他人之意境而自成妄,如曰某也开悟,某也成魔。不知称人开悟者,即不啻自称开悟。以非开悟人不能断他人之悟与否也,论人魔者亦然。故曰妄。

 

十者、难遇善知识,或以耳为目,遇而不识。

 

十一者、先入为主,于法不知圆通变化,故自甘劣小,不敢承当。

 

十二者、误认无明为实,烦恼难除,菩提惟佛独有,我辈此生无分。

 

十三者、以修行入善,为学佛事业终了,尚不知究竟了义,又以生西为学佛唯一之希望,尚不明如何往生之义,故修至中途,不能再进。

 

十四者、误以求佛可以销罪业福报,而自己依旧烦恼。

 

十五者、于自己生高慢,于他人生疑忌,且耻于下问,轻于初学,不觉自障其道。

 

十六者、于初下手时,不先明学佛究竟,不先决定,因地不正,故入盲从。

 

以上诸端,皆学者通病,不先予决定,其害不可胜道。我人学佛,不妨以病人求医药为喻。如人有病请医调治,药即是法。问何以久药不愈则原因不外有二:一曰药不对症,二曰服不如法。今久修而不得效果者,则亦无非法不当机,与修不如法而已。但此病其责在师,初不为之决定,不予以相当之法,复不告以修法所以。更加行者不自痛切,人情用事,故愈趋愈远,甚可痛也!又余常谓医生无不慈悲者,然庸医杀人,每自问以为无罪,此不能不负过,当名慈悲罪业,尤可哀也。至病人不自痛切,服药久不见功而不知所反,虽有善知识,亦无可如何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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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王骧陆居士学佛最初之决定发布于2021-12-06 16:05:52